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初一范文5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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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讲得是一只叫巴克的混种的大狗的故事。这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初一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初一范文篇1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书名所吸引的,当时觉得野性的呼唤应该是讲被隐藏了的本性,因为种种原因被唤起的。后来,看简介是说关于一只狗的故事,就更加加强了我对它的好奇度。我想要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一只叫巴克的狗,这一只恶魔般的被上帝眷恋的狗。我想要与巴克一起去感受它所面临的世界。
我喜欢狗,只是单纯的喜欢,并不是像大多数人一样因为它的忠诚,或者准确的说是因为羡慕,我羡慕它们的那种忠诚,羡慕它们那种为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不顾一切,羡慕它们那与生俱来的野性,这种羡慕让我几近疯狂。然而,也因为这样,我在它们的身上学到了很多,从那里获得了很多。在我与我家狗之间,我更像是一个掠夺者,从它们那里理所当然的享受着他们带给我的友谊,以及快乐,我总是受到他们的保护,在我最无助、最孤单的时候,陪伴我的总是他们,同时,也只有他们。他们带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童年。然而,我却像是一个弱者,不能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东西,甚至是不知道该如何来守护。我只是简单的承受他们的好,以至于面对生与死,我能做的除了眼睁睁的望着以外、就只有木然……
在《野性的呼唤》里巴克并不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与寄托希望的狗,而是以巴克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的心灵。
当巴克在遭受了第一次不公平的待遇后,从那里它第一次知道了“大棒法则”,于是巴克从红衣服人那里学到了最原始的生存法则。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大棒只是让这只一直享受着贵族的生活的、骄傲的第一次亲身体验到自己未曾面临的世界的残酷。而巴克的同伴则是让巴克在这残酷的世界里学会了如何生存、以及如何锻炼自己,让自己变强。于是也就从同伴那学到了、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
为了生存,巴克即使不喜欢“偷”这种行为,还是去做,而且比任何一只狗做的都要出色,不让人察觉。从斯佩茨那里让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最终祖先们的咬、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一发不可收拾……
隐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一旦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唤便时时在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叫人毛骨悚然,凄凉的调子,原始动物的习性在它的身上越发的明显,越发强烈。在一次次的站斗和捕获中,它尝试到了那种嗜血带给它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并且它变得真正的狡猾,血腥的满足,让巴克在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此时的它,已经没有任何的仁义道德可言了,它已经完全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
野性,是征服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当世界上只剩下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时候,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这一切都是生命的价值。胜负就在一刹那之间,不能有半点的犹豫与松解,现实是用来面对的,危机只有勇敢的接受,并征服它……我想巴克也正是知道这一道理,所以才会想要变强、想要征服者一切,它所存在的世界。
但是野性不一定就是不好的,也不仅仅只是残酷,在这里,野性,它带来了最原始、最古老的友谊,巴克从桑顿那里感受到了爱,然而当它深爱的主人被杀害的时候,它满腔的怒火,就像一只狂怒的野兽,没有东西可以阻止得了它,哪本能的血腥的苏醒。它的嚎叫是那么的伤感,那么的忠诚,震撼人心。哪是它对桑顿深深的爱,没有了牵挂的它,从此走入了森林,加入了狼群,靠着自己的实力在这个族群里站在最高点。
这个被上帝眷顾的、像幽灵般得野兽,为了生存,它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从一株温室中的花蜕变成可以经受的住风雨考验的、苍天大树。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初一范文篇2
这是关于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
巴克本来是一只住在加利福尼亚圣克拉拉谷的一只家养狗,后来被偷到了阿拉斯加,成了一只雪橇狗。当它的主人被杀死之后,巴克的本性恢复了,加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小说,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做一只家养狗和一只拉雪橇的狗的感觉肯定是不一样的。拉雪橇的狗比家养狗辛苦得多。巴克开始是一只家养狗,之后变成了一只雪橇狗,对它来说,这肯定是一种折磨;它从暖和的加利福尼亚州来到了寒冷的阿拉斯加,这截然不同的环境对巴克是另一种折磨,对于巴克来说,我想它应该是很痛苦的。当巴克的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和人类的关系已经被切断了,巴克的动物本性也恢复了,最后回归到自然。我们很多人虽然在人的法律上每件事情都做得很文明,没有违反人的法律,可是,自从人类开始有了文明的时候,人类就已经违反了自然的法律,比如,杀害一些珍贵的动物,提取它们的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因为这个很多动物都已经灭绝了,或者濒临灭绝;很多工厂往河流里面排放脏水,河流受到了污染,很少见到鱼儿了。此外,人类因为比别的动物要聪明,所以也比别的动物更贪婪,这应该是人类的性格之一吧。
我想,有时候,人类还不如动物。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初一范文篇3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初一范文篇4
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直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后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后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伤心,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初一范文篇5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里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着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和安葬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里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着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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