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5篇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篇1
在自选书目没有到来之前,读了一本美国人杰克·伦敦写的关于狼的一本书《野性的呼唤》,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把两只狗放入了两个不同的环境,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结果。这两只狗的命运代表了两种人的生存态度。人的命运不是靠别人,别人拯救的是你的肉体,拯救不了你的精神。
杰克·伦敦笔下的狼,与中国人笔下《狼图腾》中的狼有很大的不同。这两种截然的不同代表了两种不同文化,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下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结果。中国儒家文化讲求的是奴性,资本主义国家文化讲求的契约精神,讲求是规矩。一个有行为的动物与人一样,它的思想与意识是受环境制约的。在杰克·伦敦的笔下狗,一只生活在别墅豪宅狗—巴克,主人是美国检察官。在面对阿拉斯加淘金热抵御寒冷对狗皮的需求,这只豪宅中的狗也成被猎杀的对象。这只原本高贵的狗被狗贩子像对待普通狗一样,被拴上绳套被装进笼子运往生存恶劣的阿拉斯加。这只原本是豪宅中生活的狗,因为有上好的皮毛,面临被杀去冲当淘金者的御寒衣。相当于一个富家子弟突然遇到了家境的败落一样,过上了忍饥挨饿的日子,没有以前的舒服日子。而且随时面临被杀的可能。但巴克选择了突围,以不训的姿态,有别其它的狗。去学着听从不断更换主人的命令,去做自己从来没有做的拉雪撬。在面对通过冰雪的淘金路,巴克学会了以前在别墅里不会的本领,学会了吃生食、学会了捕猎物、学会了睡雪地、学会了拉雪撬、学会了与狼撕咬,又回归了自己的祖先狼的野性,学会去保自己的神——人类,它的主人。
在杰克·伦敦的笔下,不论是狗还是狼,都知道什么是该敬畏东西,什么是不该去触犯。狼有很强的耐性,尤其是在狩猎时。不论狼怎样的饥饿,哪怕是立可得到,对于狼来说,当听到狗叫或者人的吵闹声音就会离开,都会放弃。因为人的手中有火棍、还有枪,狼知道不离开自己就可能会死亡。在动物的认知中这就中叫做规则或者是规矩吧,对于人类来讲这是制度或者是约束。不论动物或者是人类只有守规矩你的生活才能是快乐与幸福的。在杰克的笔下,巴克是有灵性的,它知道它的主人桑顿什么东西不能动,它不可以去咬主人的家人、朋友,否则它就会挨狼牙棒。对于侵犯主人的东西它会舍命去维护。与巴克一样高贵的狗被无情杀死,巴克正是看到那些无法适应恶劣生存环境,正是巴克敬畏了自己心中的神(人类),并服从人的命令,听从了主人,才把自己从被杀的死亡线上。最终巴克因失去了主人,自己学会狼一样的野性,回归祖先的生存方式,回归了自由。
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到自己的手中,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也是自己。
动物与人一样,思想与行为就像泥一样,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就会被塑造成什么样的形状。同样杰克笔下另一只白皮狗,它的母亲是狗,它的父亲是狼。这条混血的狼狗自出生就在冰冷的山洞中,自出生就学会了在吃生食、学会了在雪地、山洞中睡觉、学会了忍受饥饿、学会了在恶劣的冰雪丛林中生活,就学会独自去捕食,它继承了其祖先狼的野性。但当带着狼的野性回归到人类的生活圈中,用狼的野性来对待人类的生活时,它偷吃了人类的食肉,偷吃了人类的鸡、咬死了人类的狗、咬伤了人类,咬伤过它的主人,它受到了皮鞭、木棒苦头,被戴上了绳套、被关在笼子。因此,被打的半死,差点被用枪打死。
白皮在与人类的共同生活,它知道了石块与木棒是不能碰的,白皮对石块与木棒、火很敬畏,因为它自出生就在丛森中生活,在狼群中生活。它知道人类对付它的方法。在面对主人的皮鞭、木棒、火枪下它知道了该如何与人类、与它的同类相处、学会了拉雪撬,学会了吃熟食。最终学会了与人类共处,适应了圈养的生活,学会如何去保护自己的主人。过上了不再为饥饿担忧的日子,过上了住别墅的日子。
敬畏制度、敬畏规矩这是人与动物都必须遵守,只有有了敬畏的东西,才不会让自己放纵。不放纵自己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唯有这样,也唯有这样!
巍巍大秦岭,悠悠汉江情,层峦叠峰茶叶香,哺育汉文明;
事业需要有心人;
一杯清茶清天下;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篇2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篇3
它精致的画面,有趣的书名,深深吸引了我。它就是《荒野的呼唤》。读着读着,我的心在晃动着,被它所感动着。
巴克是一只高贵的王者犬。它身体健壮,体态丰满,生在福中。它的命运掌握在人类手中,它一次又一次地被收留、贩卖,收留、贩卖……它在这复杂的经历中,渐渐地长大了。它看见同伴柯利被咬死,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一群狗队中,头狗斯皮茨对它冷嘲热讽。终于一次,它忍无可忍,跟头狗斯皮茨交手。它敏捷的身手,机灵的头脑,强壮的身体,让斯皮茨倒在血泊中;它经历了血的考验,它的野性,爆发了!最后,它与狼群交手,它发挥出自己所有潜能,最终,战胜了狗群!它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王者犬!
巴克多像现在的我们呀,被宠坏了,娇生惯养。只有经历风和雨的洗礼,才会坚强起来;只有不断战胜,才会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你弱,别人强,你就会被无情地击败。这使我想到了一句名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著名作家巴尔扎特,欠债9万法郎,从此不决心,每天工作长达18小时之久,终于写成了不朽巨著――《人间喜剧》。不经历风风雨雨,怎么会成功呢?
其实,生活也是如此。考试,第一就是第一,哪怕你只比第一名少0.5分,你也只能是第二;赛跑,哪怕你只比第一名慢0.1秒,你也只能是第二;投票,也许只有一票之差,你也只能是落选了……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长叹了一口气,巴克只是一个动物,一只狗,它都有这种精神,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这种精神吗?我们不觉得羞愧?我们不就是缺少这种精神吗?让我们学习巴克,成为一个真正的王者。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篇4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篇5
人有情,动物也有情,最近我看了一本动物小说叫《荒野的呼唤》。古时的主人是一条狗,名叫巴克。它聪明,忠诚,讲义气,面对困难不屈不挠,任劳任怨,忠心工作。它在雪地上受尽了折磨,后遇到了新主人,最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回到了荒野。
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巴克让我感受很深。我共有三感。
第一感:巴克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巴克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这个精神值得我学习,因为平时我遇到困难就退缩。小时后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跳舞,我想跳舞一定很累很苦,就不去参加。巴克在冰雪交加的极地奔波比这跳舞要辛苦好多好多,但是它从来都不放弃。我很羞愧,决定下来,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放弃。
第二感:巴克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巴克不怨痛楚苦处,一直辛勤工作的精神同样值得我去学习。因为在学校里,大家都要值日,我总是在抱怨,一会儿说到垃圾又脏又臭,一天要好几趟,抬饭么又累又重总是双手油油的。可是巴克,连饥饿发烧,受伤时都勤劳工作,日夜奔波。我在再羞红了脸,心里想和巴克比我这点儿苦算是什么?
第三感:巴克的忠诚。巴克在被主人救后,对他照顾的体贴周到,和主人关系密切,心有灵犀。一次主人落入激流之中,巴克立马奋不顾身去就主人,自己受了重伤也不去关心自己,只顾就主人。当主人被凶恶残暴的伊哈野人杀害,巴克二话不说把伊哈野人杀了个精光为主人报了仇,但它却仍然悲痛欲绝。这一件事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你和一个朋友是真正的好朋友,就应该湖心信任,彼此了解,彼此心灵相通,互相忠诚。而我们班里,同学朋友之间就有些少了这种忠诚。我觉得在其他同学背后议论他是一种朋友同学之间很不应该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