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大全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下面小编带来的学校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大全,希望大家喜欢!
学校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篇1
一、学校管理25分。
(一)校园环境10分
1、校园内卫生保持干净,没有杂草、纸袋等杂物,不留死角。园内有一处死角扣1分,两处扣2分,三处死角得0分。死角包括:垃圾未入池、校园内不净面积超过1/4、、厕所不干净等。(5分)
2、校牌统一完整,与实际相符。(1分)
3、黑板报、宣传橱内容及时更换、完整无尘土,。(1分)
4、墙上名言、格言悬挂统一,无破损,并保持干净。(1分)
5、自行车摆放整齐。(1分)
6、国旗完好、无破损。(1分)
(二)、校园文化10分
1、杜绝不规范汉字、标点符号、错别字得2分。
2、校园内外墙有规范醒目的育人标语得2分。
3、教学区显要处有校训得2分。
4、教学楼内、教室外墙有起教育、激励作用的名句、格言、名人像等文化宣传装饰品得2分
5、有板报、内容定期更换,内容丰富,要注明办板报日期得2分。
(三)专用教室5分
1、各专用教室制度上墙(管理、使用、赔偿等)(1分)
2、有使用、损坏、维修、维护记录。(2分)
3、室内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1分)
二、教师管理20分。
1、教师穿着得体,仪表端庄,不化装,不戴首饰。(2分)
2、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不酒后上课。(4分)
3、教师不乱收费、乱罚款、乱办班、乱订资料。(4分)
4、不得以任何理由空堂。(4分)
5、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分)
6、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业务考试。(2分)
三、班级管理20分。
(一)班主任工作5分
1、每学期初制定班级工作计划、班主任计划要详细,要包括:班内学生情况分析,德、智、体、美、劳五方面的教育规划,本学期的目标要求,具体实施措施,主要活动安排等方面内容,期末有总结。(2分)
4
2、有班主任工作记录,详实、细致。(1分)
3、有班会记录,每月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有记录、有发言稿。(1分)
4、认真填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要求及时、无漏项。(1分)
(二)教室10分
1、三表两册齐全,三表入镜上墙,两册登记及时。(2分)
2、教室门窗、墙壁无灰尘,地面无杂物。(2分)
3、教室悬挂名人名言、标语,位置适当、无破损、无尘土。(2分)
4、板报园地内容丰富,两周一换新。(2分)
5、桌凳摆放横成排,竖成行。(2分)
(三)学生管理5分
1、遵守日常行为规范,无骂人、打闹、打架斗殴、偷盗现象。(2分)
2、班班有考勤本,一班没有扣1分;学生请假应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否则视为旷课,发现一人扣1分。(2分)
3、按时上下课,保证正常课堂秩序。(1分)
四、德育活动(5分)
1、有少先队活动计划、活动记录。(1分)
2、升旗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时间、讲话主题、讲话人)、和讲话稿。(2分)
3、每学期有1—2次文体活动或专题教育大会。(2分) 要求有记录、图片、节目单等资料。
五、校长工作(10分)
1、每周一次全体教师会,总结上段工作,安排下段工作,有会议记录。(2分)
2、校长有工作记录,全面、祥实。(2分)
3、考勤记录登记及时、真实,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总结并上报校区。(2分)
4、校长听课每周四节,不累计。(2分)
5、及时完成校区布置的临时性工作。档案有专人负责,入盒、入厨,分本存档。(2)
六、安全工作(15分)
1、学生上下学期间有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其它时间保证校门经常上锁。(3分)
2、校门口有安全防护器材,有出入登记,重点部位有灭火器,并能正常使用。(3)
5
3、有值班安排及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依据安全工作日志内容检查学校情况,并认真填写日志。(3分)
4、有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有记录、图片等资料。(2)
5、每两周上一次安全法制课,教师有教案、作业。(2分) 6、保证信访稳定,无越级、群访现象。受到教育局通报的扣2分。(2分)
七、体卫工作(5分)
1、有卫生保健及传染病防治措施,特殊时期坚持晨检、午检,有定期消毒、有记录。(1)
学校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篇2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云价综合〔2011〕12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新建住宅物业交付使用之前,开发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其他县(市)区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在昆明市主城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当地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应按政府指导价和优质优价原则,确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协议中约定。
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出最高收费标准。
二、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包括综合管理、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维护五类,每类物业服务收费分为五个等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服务要求、内容及设施设备配置情况,按相应服务类别和等级进行确定。
三、物业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在80万平方米以上(含80万平方米)的,物业服务收费在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第二季度内,将上年全市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统计上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物业服务项目总建筑面积在80万平方米以下(不含80万平方米)的,物业服务收费在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抄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将上年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统计上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四、经招投标中标或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时应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住宅小区总平面图及车辆(机动、非机动)停放平面图(室内、室外或地上、地下);
(三)前期物业服务(含物业服务合同)方案,申请备案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收费等级的书面文书;
(四)成本测算表及物业服务费等级资料;
(五)已售购房合同抽样复印件。
五、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应在业主入住前报经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收费地点进行公示。标准不得超过同等级所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
六、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买受人应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相关内容。
房屋满足交付使用条件或符合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日期生效后,无论业主是否接收房屋,其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交纳。未满足交付使用条件或不符合法律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物业服务费应当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服务企业。
七、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业主大会的委托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质量,重新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双方协商一致的,报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双方协商不一致的,可请求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确定。
八、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物业,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业主大会要求提供本规定未涵盖的服务内容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经双方协商,可对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服务成本协商确定,并报物业服务项目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业主公布。
九、配备有电梯和二次供水等设施设备的物业,其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代收代管。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列账,专款专用,滚存使用,并定期公布收支账目。
十、物业项目配建的蓄水池、化粪池、室外管网的清洗清掏费用已含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行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对蓄水池(罐)每年至少清洗一次,清洗后的水质必须达到饮用水标准。
十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自有产权车库(位)(含地上、地下)的物业服务费,按同区域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车库(位)物业服务费按每月每车库(位)计收,也可以按面积计收。
十二、业主、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与业主、使用人约定装修保证金的金额和用途,但住宅物业的装修保证金每户不得超过2000元。非住宅物业的装修保证金可按每100平方米1000元收取。
装修完成,经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检查验收,没有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装修保证金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业主。
装修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装修业主应当及时修复。若不能及时修复的,可按双方约定使用保证金进行修复,保证金有余款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修复后10日内如数退还业主;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修复费用的,业主应在修复后10日内补齐修复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结算修复费用时,应当出示修复工(料)价单。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对修复费用有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三、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工人实行持证管理的,其出入证押金每人每本30元。证件完好退回后,应如数退还押金。如证件回收后不能再次使用的可向房屋装修人按每人每证不超过10元收取出入证工本费。
十四、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进入物业服务区域为业主提供配送、维修、安装、中介等服务人员和其他来访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十五、装修建筑垃圾收费按房屋建筑垃圾重量收取。装修建筑垃圾可自行清运,也可委托物业企业代运。代运收费标准按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标准中的建筑垃圾处理服务费标准执行,并签订书面装修服务协议,未签订书面装修服务协议的,不得收费。
十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三个月内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三个月后的次月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即业主大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所有权人承担。物业产权转移时,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出让人承担;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受让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七、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实行出入证(含IC卡等)管理服务的,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每户四张卡的数量无偿提供给业主;出入证(含IC卡)需要增加或者出现遗失、损坏需补办的,可按证(含IC卡)工本费收取。
十八、物业服务企业自立名目、自立标准擅自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九、本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昆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有效期为二年。到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重新修订发布。市价格主管部门与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此前印发的相关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原昆价房地〔1997〕178号、昆价经〔1998〕265号、昆价房〔1999〕279号、昆价房〔2000〕38号、昆价房〔2001〕9号、昆发改价格函〔2006〕63号、昆发改价格函〔2011〕44号等同时废止。
学校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篇3
一、班级管理常规要求
1、出勤: 每位同学必须增强时间观念,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有事要要提前跟班主任请假。
2、仪容仪表: 着装要整齐,不留长发,不染发,不留长指甲,不戴金银手饰等,更不允许纹身和穿奇装异服。
3、文明礼仪: 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对人友好,不说脏话,不给别人取绰号,要学会互相尊重。
4、两操: 准时出操,人数齐全,入场出场按指定路线,做到快、静、齐。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
5、三餐:进餐要做到排队就餐,要节约粮食,不准乱倒剩饭剩菜,在校不吃零食。
6、上课:课要做到专心听讲,积极配合科任教师,不得打瞌睡,不得大声喧哗,扰乱课堂纪律,不能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如说话,做小动作,看课外书等。注意师生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处,不允许课堂出现混乱局面。
7、课间:严禁课间追逐打闹,串班,不得欺负小学生;不准攀爬护栏,不允许翻、墙出校。要爱护花草,不得践踏,不得损坏公物,违反者,并照价赔偿。
8、两休:午休铃声响后,教室外不得有人 ,教室内保持安静;晚休期间,宿舍内人数齐全,不经班主允许,不得更换宿舍、床铺;不得在宿舍内充电、点蜡烛、蚊香等。
9、卫生:日生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教室、宿舍内同学们要保持好个人卫生,不乱扔杂物。
10、其它:严禁在校内外结伙打架斗殴,打扑克、吸烟、饮酒或到校外上网、看录像等。
二、班级常规管理奖惩细则
1、每位同学每月授予30分的基础学分。
2、加分项:(1)好人好事每人次加2分(2)班委会成员每月加6分(3)能勇于揭发班级不良现象或对班级管理能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采用的每人次加4分。
3、减分项:相关班委发现的一般违纪每次扣2分;班主任发现的违纪每
次扣4分;学校值班领导及德育处发现的违纪每次扣8分;重大违纪(如外出上网、打架斗殴、酗酒等)每次扣20分。班委成员渎职或许私舞弊的每次扣4分。
4、奖励办法:凡每月底个人学分在28分以上者授予班级之星一颗,满4颗星授予班级标兵称号,并颁发相应奖品。
5、惩罚办法:每月学分到20分的同学,班级给与警告处分,个人进行自我反省,认真书写不少于1000字的反省材料,反省材料要分析透彻到位;个人学分达到10分的除上述要求外,给与严重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协助管理;个人学分达到0分的,回家听课反省,何时返校视具体情况而定。
班级学习标兵评比办法
1、根据同学们在课堂上回答问题的表现情况,每周评选8名学习之星,每位同学满4颗星即可换得锦旗一面。
2、将每个月内各科考试成绩相加(其中语数外按120分、物理按70分、其他各科按50分)得出每位同学月考总成绩并排序,其中原1—8名的同学只要成绩不下降,原9—25名的同学能进步2个名次,其余同学能进步3个名次即可获得学习标兵称号。
3、奖励办法
获得学习之星的同学,送家长喜报一份,授学生光荣星一颗。
获得学习标兵的同学,颁发奖状和奖品,授学生锦旗一面。
4、罚
根据月考成绩,原1—8名的同学成绩下降2个名次,原9—25名的同学成绩下降3个名次,其余同学下降4个名次,务必及时查找原因,并认真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自省材料,并与下周周日开学时上交-班主任,成绩下降太大的,班主任需及时与家长联系。
注:
1、在月考期间,非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某一科月考的,本月无学习标兵评比资格,原因特殊的,需到校后及时补考或依据本人上次该科的成绩相应计算出本次成绩计入月考总成绩。
2、凡月考期间有重大违纪的或班级常规考成绩在20分以下者,取消学习标兵评比资格。
一、班级常规检查的宗旨
通过班级常规检查,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提高班级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使班级常规管理走上有条有理、有章可循的正常轨道。让我们全体师生共同努力,把我校建设的更加文明,卫生、美丽,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班级常规检查领导小组
校长: 副校长: 教导处:
学校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篇4
1、为规范本公司员工行为,加强企业管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顺利执行,特制定此规定。
2、公司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体检,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分配职务及工作安排。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持续发展机会,鼓励员工通过工作和自我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具有敬业、协作、学习、创新精神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
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精诚团结、通力合作,努力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以身作则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状态,确保公司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4、公司是一个大家庭,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须的劳动保护。只有尊重、关心、善待员工,员工才会关心、爱护公司,并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5、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集体宿舍,住宿员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住宿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6、未满18周岁或超过55周岁的员工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安排从事不上船的工作。
7、员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公司将给以必要的就医帮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8、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9、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10、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规定,全面正确地实施本规定,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学校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篇5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梯队人才建设,优化团队人才结构,规范公司管理技术人员招聘的原则、标准、流程以及各部门职责权限。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通启航创业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教师顾问以及管理技术社会人才的招聘,其他符合条件人员的招聘与录用也适用本办法。
3、 职责
3.1人力资源发展与管理部门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项目规划并结合用人部门提报计划及岗位编制制定报批短中期人才规划,确定年度实施计划。
3.2 人事部门负责汇总审核部门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录用及入职管理。
总裁办公室和人事部负责社会人才的招聘及管理;人事部门负责在校大学生的招聘及管理;其它部门均不得擅自招收员工。
3.3职能部门负责按各自部门业务规划和部门人员情况提报人员需求并安排新入职人员实习、入职安排、试用期等日常管理工作。
3.4用人部门及专业部门参加应聘者专业面试,并提出评价和录用建议。
4、招聘原则
4.1管理层人员招聘本着“人岗匹配”原则,根据部门工作内容和岗位工作性质制定分层级的招聘标准,坚持精心策划组织、全面科学考评、严格择优录用原则。
4.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唯才是举,不限地域。
5、招聘录用管理层人员的基本条件
5.1热爱南通启航创业开发管理公司,认可公司文化,有在公司干事业的激-情,忠于公司的事业,有良好团队合作意识,时刻以公司利益为重,勇于奉献,勤奋敬业,有开拓创新精神。
5.2掌握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背景、技能、经验知识,视野开阔,开放开明,具有较强的成就动机和工作热情,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6、招聘渠道
6.1公司对外招聘的学校、网站、报刊媒体、猎头等人才中介机构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维护。
6.2公司对外招聘的信息发布和人事政策解答由人事部门统一负责。
6.3社会人才招聘以网络和猎头为主,政府组织人才交流会和内部推荐为辅,鼓励公司员工推荐同行业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并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和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外单位介绍的人员,人事部门了解清楚报总裁审批。
6.4大学生招聘以校园宣讲招聘为主,人才市场和招聘网站等方式为辅,系统管理、产品研发等重点倾斜有工科背景学生,财务、信息管理、人力资源等职能管理系统重点倾向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
7、招聘程序
7.1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短中期战略及新发展项目和人员历史变动比率做好年度的人才资源数量素质规划,并组织相关部门上报社会人才需求申请表或根据领导指示做好骨干员工招聘计划及梯队人才招聘计划。
7.2人事部门每年9月组织公司职能部门、办公部、及在校学生需求申请表,人事部门根据岗位设置及编制和流失比率汇总编制年度大学生招聘计划并报公司总裁审批实施。
因人员调动、晋升等岗位变化,用人部门应和人事部门提前做好沟通进行后备人才的培养储备。公司职能部门因人员或部门职能变动等需调整已审批招聘计划,需由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审查,人事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实施;
7.3人事部门将确定后的大学生招聘计划上报人事部门,申请年度需求计划,实施年度招聘工作。
7.4招聘组织和实施
人事部门根据需要招聘的管理岗位情况选择通过猎头、网络或者组织内部推荐或内部招聘实施。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确定的年度大学生招聘计划,选择目标专业学生,根据专业性质分解详细指标分布计划,结合学校的招聘会日程,组织招聘小组制定招聘行程方案。
7.5招聘小组
招聘小组成员主要由用人部门及人事部门组成,根据应聘者层次不同,小组成员构成需做针对性调整。
7.6招聘方式
普通管理人员通过公司网站、综合网站及内部招聘;技术人员通过专业招聘网站、内部推荐及内部招聘;
中高管及资深专业技术人员可公开的通过招聘网站及猎头,不可公开的通过猎头进行招聘;为提高招聘针对性,扩大企业在学校及学生中的影响力,营造良好雇主形象,大学生招聘以校园宣讲为主,由人事部门负责材料的编制宣讲,总裁办公室负责文件审核工作。
7.6.1简历投递
招聘简历原则上通过网上投递和现场投递两种方式,并逐步规范以网上投递简历为主,以建立公司人才数据库。
7.6.2资格审核
应聘者需提供学习、培训、工作等详细内容的简历或填写应聘登记表,社会人才应聘需填写个人工作信息调查授权书,并提供学习培训及工作期间证明材料原件,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资料真实性。
7.6.3人事部门需将社会招聘的管理技术人员形成报告向公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汇报,审批同意发送录用通知书;在校大学生的招聘周期结束,由人事部门对大学生招聘整体情况汇报公司领导审批。
7.6.4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就业协议签订及违约责任
社会招聘人员在入职一个月内由人事部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合同/协议版本由人事部门和法务审核报批。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学生、企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和违约,责任方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损失赔偿金,损失赔偿金金额不低于2000元。协议书的效力始于学生和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止于学生在公司工作期满。
8、入职管理
8.1社会人才的入职管理
社会人才的入职手续及试用期管理严格按照公司招聘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
8.2大学生的入职管理
8.2.1入职培训
由人事部门组织公司高层参与学生培训第一堂课,讲授公企业文化、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新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市场战略规划与建设、现代企业质量管理、企业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等内容,并根据情况开展专业拓展训练。
8.2.2部门定岗定薪
在校学生招聘结束后,人事部门根据公司岗位序列,组织部门确定定岗岗位及负责业务,并根据公司薪酬序列,定岗定薪,并将大学生日常管理纳入普通管理技术人员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