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500字高中
《家》被认为是巴金的代表作之一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第8位)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家读后感高中”,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349867家读后感500字高中1
读完巴金的《家》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好比在严冬里往身上浇了一盆热水,好比在炎夏中赤脚逛街,心中一向有股劲头在不停的上升。书中构成鲜明比较的两个人物,同时也是兄弟两——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出生在同一家庭,可是两人的思想完全不一样。觉新的“作辑主义”和“不反抗主义”使我义愤填膺;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追求自我的梦想,使人感到一点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的传统旧思想,断送了觉新这个有为的、年轻的生命。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可是在封建家庭的“孝”道的感染下,在全家的封建思想的带动中,他放弃了不敢说“不”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婚姻时,他默认了,当家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更默认了……当他意识到家庭的腐败,正想追求自我的梦想时,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却让他在腐败的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细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相反,觉慧这个封建礼教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关着他18年的恐怕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生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无论如何,我不跟他们一样,我要走自我的路,甚至于踏着他们的尸首,我也要向前去。”这是觉慧对封建礼教,对旧制度发出的一声警告;“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把自我的幸福争过来!”这句话证明了觉慧追求自我梦想,是个热血沸腾的青年。虽然他没有和鸣凤结合,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朝气,可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我的梦想。
许多人在谴责与犹豫中一向没有正确的选择。可你要明白“走自我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坚持自我正确的梦想,不要管别人是如何指责,相信自我,向胜利之门冲啊!
#349868家读后感500字高中2
《家》是历来高考学子的课外明珠的必考题,其作者巴金先生素来以提高的知识青年为主人公,暴露旧制度、旧礼貌、旧道德的罪恶来歌颂反抗和光明。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以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官僚地主家庭祖孙两代冲突为线索。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我作为他的局外人,亦是可喜,同时也抹了一把辛酸泪。
令我可惜之处莫可是是高家主人公高觉慧的反抗精神,他反对封建思想崇尚自由与创新。在那个极度落后的时代,等级观念深入人心。而他视其如草芥,爱上了高家公馆可爱、善良勤劳的婢女鸣凤。青年人正需如此,古往今来多少痴男怨女因家族反对、等级观念双双殉情,感情的花朵尚未盛开就已枯萎凋零。不言而喻,封建势力是杯具的开始亦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摧残者。作为新中国人都会为此义愤填膺,可在那个时代,新思想就如春节的火车票一票难求。可爱的觉慧带领了先进的思想与文化,实在是让人可喜!
令我可悲之处有太多太多。作为高家长子,高觉新过早的担负起高家的一切重担,不仅仅为此失去了自我心爱的女子,婚姻受到家庭的阻挠,心上人似林黛玉“焚稿而死”。而直接原因或许让你哑然失笑:两家本为亲戚因一次小小的争执便决意断送二人的婚姻。罗密欧与朱丽叶本就是杯具,但他们的家族有着血海深仇。根本原因昭然若揭,实为可叹!
婢女的丈夫只能是工人或是农民而绝不可能是其心爱之人。难道世间的感情都是错的吗?为何本来完美的感情要被封建制度打上沉甸甸的枷锁,蒙上灰暗的颜色。金庸先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我们由此能够看出感情的真挚和不计较得失。这是多么完美可爱的感情啊!
新中国60年风风雨雨,正因其开放的婚姻制度促成了一段段完美佳缘。今日是中秋之夜,我突发奇想诞生了一个梦想便是家家传颂的天下人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来源于开放的社会与人类坚持不懈的争取和追求,我坚信在这个开放的新时代,我的中国梦,总会实现!
#349929家读后感500字高中3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原名李尧棠,字芾甘。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家》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正如巴金所说的:“《家》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这时我已经无心再欣赏这美丽的风景,走到回家的路上,仔细回想捡钥匙的经过,心里不由得一片温暖……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进取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终,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经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活力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完美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活力,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欢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349927家读后感500字高中4
这个暑假阅读了名着《家》,虽然时间上太过短暂,但还是有所收获。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读后了解到它是经过描述一个家庭中每个人不一样的命运,不一样的人生态度来唤醒青年一代觉醒的。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他们不一样的结局异常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
觉新,他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有太多被关注,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力抵抗,他与自我深爱的梅最终是个杯具结局,还有他的妻子,在旧社会的制度下最终落下死去的结局。一切都是由于旧社会旧制度的压迫,他的命运他的前途都化为泡影。
觉民,他有着沉着的性格,对于自我的命运有自我的思想,他的抵抗也注定了他个人生还是幸运的还是顺利的。
觉慧无疑是一个最为关键的人物形象,他那种反抗旧社会的态度是强烈的,是有目的有信念的。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对于正在变化的时局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不甘心沦为旧社会的奴隶,他的思想是一个青年一代觉醒的象征。
巴金经过自我对社会的认识,决心用笔写下自我的感受,用文字唤醒青年一代。《家》之所以能成为名着,正是因为它有它的价值存在。
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了时代的前进,不应当小部分人努力就好,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广大群众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唤醒青年一代,我们应当有自我对社会的认识并能了解到自我身上背负的社会的时代的使命,仅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期望,我们应当要有更加强大的信念,为中华之繁荣富强努力!
#349869家读后感500字高中5
读完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明白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资料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异常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明白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我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十分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可是这门亲事之后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之后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理解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提议。他最终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我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杯具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杯具;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杯具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杯具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杯具,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杯具。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很多的心灵折磨以后,最终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能够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我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这些便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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