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高中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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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作者毛姆在小说中深入探讨了生活和艺术两者的矛盾和相互作用。小说所揭示的逃避现实的主题,与西方许多人的追求相吻合,成为20世纪的流行小说。这里由小编给大家分享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高中500字,方便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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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要月亮,可给你六便士又嫌少。
——题记
作者说这个标题是他随手起的和主题无关,但我觉得这个标题起的太妙了。在无数的选择中,是抬头仰望月亮还是低头去捡六便士,这两个选择也直戳新闻人的胸口,是理想还是现实?
书中的斯特里克兰德和挣扎的凡人不同,他转身追寻理想再也没有回头,可以说是荒诞的可笑的。一个毫无绘画基础四十岁的中年大叔执意作画,放弃了令人羡慕的家庭以及安稳的工作。
他在乎成名么,不,他根本不在乎。他所有的钱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画画,甚至连生理欲望被他厌恶。他只想要内心的宁静。他被讥讽,被唾弃,可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新闻理想和新闻真实,新闻人挂在嘴边的东西,哪一个人可以拍着胸脯保证绝对做到?最初选择这条路靠着的是理想,支撑走完却需要面包。所以,是不是最后都会向生活妥协,但这本书就是要告诉你,可以反抗生活。
我想如果斯特里克兰德死后他的画没有出名,那么就是一场悲剧,可即便他死后变成了瞩目的画家,那一把被他安排的大火烧光了他所有画作,依旧是一场悲剧。所有可能的传世经典都注定湮灭,但世人的评价他才不在乎。
我最喜欢书里的这段话:“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希望做新闻人的我们,在月光下更孤独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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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很神奇。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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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一次很自觉地想写一些关于我读过的书的感觉。我想写下来这份感觉,主要是因为这本书给我太多的震撼了,压的我踹不过气来,我迫切的需要通过写作这一方式来缓解心中的那份沉重。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也就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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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老祖宗曾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位心有猛虎的人物,他被梦想的烈火紧紧包围,炽热的火焰将他的胸膛里那颗跳动的心脏吞噬,将他推入黑暗无边的牢笼中,他被理想鞭笞得体无完肤,他需要一个摆脱束缚喷薄欲望的出口,绘画成为他释放天性的完美利器。
四十多岁这个年纪,很尴尬。上有老下有小,钱财不多不少。斯特里克兰就在这样一个年纪下,开始了放弃一切追寻梦想的道路。他给妻子孩子留下聊以生存的钱,只身一人在巴黎绘画,饥一顿饱一顿,衣衫褴褛,形如乞丐。比起温暖温饱的家来说,这种放肆的生活反而助长了他嚣张跋扈的气焰和自私自利的性格。画的画就放置在阁楼上,不去推销也不售卖,捉襟见肘的时候借助朋友的帮忙,穷困潦倒的厉害。后来,从巴黎辗转到了塔希提的时候,他的人生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娶了土著人爱塔为妻,安心作画,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他最满意的画作。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猛虎——高高在上如月亮般的梦想,谁都希望自己梦想成功的一天。心中涌动着不可言喻的力量,它在不断升起、冲突、翻腾,如那个朗朗如光的月亮看似近在眼前,实际远在天边,伸手触碰不到。梦想在每个人心中都留下了一个缺口,有人在里面看到了天堂,有人将它直接丢弃,并不是所有人能够得到这股神奇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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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
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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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看的是李继宏译本,没有读过书店常见的傅惟慈译本,所以无从比较两个译本哪个好。单说李继宏译本,一大亮点是有很详细的导读,看过之后对时代背景、书中的隐喻等会有更深的理解,所以就算你读的是傅惟慈译本,也很建议来读读李继宏的导读。
整本书读来很顺畅,没有出现读傅惟慈译本的网友所说的生涩难懂的地方,不过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也丧失了一些语言的劲道,例如我很喜欢的那句“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在这个译本中被翻译成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这本书的读书笔记我不知道如何来写。是因为它不好吗?
不、不!是因为内心太震撼。心痛、同情、恐惧等太多洪水猛兽般的感情。然而书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生命从来不纷乱,只有画画,不停地画画,简单得不可理喻,最后“他创造了一个世界,看到那个世界的美好。然后,他既骄傲又轻蔑地摧毁了它”。这本书以高更为原型,讲述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如何抛弃妻子、孩子和事业,先是到巴黎,接着到塔希提穷困潦倒独自画画了一生的故事。很多人说月亮是梦想,六便士是现实,斯特里克兰在做一个选择题。
我觉得不是,因为斯特里克兰根本没有做选择时会有的犹豫,当我们还在想着明天吃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抛弃一切到了巴黎住在一个三流旅馆里开始画画了。我想他应该是在挣扎吧,挣扎着抛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能借助我们的身体感受到的所有事物,直抵混沌中生命的本源、人性中原始的本能。
有网友说看完这本书很歇斯底里,内心生出一种恐惧,打心底里害怕,想尖叫着哭一场。大概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吧。兰德的诗写到“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在这本书里,斯特里克兰是举着生命之火去寻找洪荒世界万物初现的美,最后他找到了,不过他将他的秘密带进了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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