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心得
滕启刚同志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带领行政审判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心得,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一)
滕启刚生前的千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在辽宁并不算多,他30年共审结了1927件案件。然而,谁也算不清楚他在诉前还化解了多少矛盾,在生活中帮助他人解决了多少难题。
李梅(化名)和郭力德(化名)是二婚重组家庭,有一处共有财产被当地政府征收,签订补偿协议时只有郭力德一人,李梅并不知情,后下发补偿款时被李梅发现。2020年8月,法院调处中心受理了李梅要求确认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郭力德补偿的协议书》无效一案。
这是滕启刚去世前头痛了好几周的案件。
立案后,滕启刚第一时间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冻结补偿款672万余元。紧接着,滕启刚找到综合执法局了解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是否尽到了审慎审查义务,是否存在委托授权签订等情况。
在调查之后,他发现综合执法局并未履行调查义务便签订协议。只要撤销该征收补偿协议,案件也就结了。然而,滕启刚认为,这起案件是因为家庭内部财产分配存在严重分歧引起的,简单一判,案子能了结,家庭矛盾不能解决。
于是,他将其家庭纠纷纳入案件的调解中,找到第三人郭力德与原告李梅儿子共同到法院调解此案,重新调整了补偿协议,原告与第三人也签订了调解协议。在解除冻结款时,滕启刚一并将征收补偿款为李梅和郭力德分配完毕,家庭多年恩怨就此化解。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第一法台。2021年1月1日起,辽宁省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鞍山地区的环境资源案件由千山区法院集中管辖。凡是遇到涉行政类的环境资源案件,滕启刚都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再次确认案件类型,确保案件管辖无误。
今年年初,在新任员额法官宣誓仪式上,滕启刚代表老法官向3位新任员额法官提出寄语:“你们要接受人民的重托,担当使命,铿锵前行,在案牍之劳形中独守高洁,在丝竹之乱耳中坚守内心,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潮中,在司法改革的全面深化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滕启刚的法官助理傅兴正是那3名新任员额法官之一。“一个案子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或许就是他的人生。” 傅兴说,他们会永远记得滕启刚,记得他的叮嘱。
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二)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主要负责行政审判和千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工作。在法院工作31年,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曾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多项荣誉称号,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带领行政审判庭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这是档案记载中的他。
2021年6月4日,滕启刚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办公室里,他的“老搭档”——一副碎了很久也没换的旧眼镜还摆在一堆案卷上,仿佛他从没离开,在等着他回来。
直到他去世后,很多同事才从报告会上知道了一个“陌生”的滕启刚:水性不好的他曾下水救过溺水群众,现场警察追问滕启刚的名字时,他只说了句:“共产党员没有见死不救的!”
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中,他遇到一个泪流满面的父亲,哭诉女儿被工友性侵的事,可怜那个女孩在15岁花季逢此厄运!滕启刚去了工地宿舍,环境很恶劣。滕启刚把孩子安置在亲属家。两个月后,在大家的鼓励下,小女孩逐渐走出阴影,临走时跪谢滕爸爸。
十几年前,张雪(化名)的丈夫出轨执意离婚,张雪无力挽留婚姻,又未能争得小女儿的抚养权,情绪极度低落,后查出患有胃癌。滕启刚便主动上门开导她,帮她寻医问药,鼓励她重拾生活的信心。一晃9年过去了,张雪送来了9个生日蛋糕,她以这种方式来告诉他,她活得很好。
而滕启刚却不在了。
鞍山市委追授他为“鞍山市优秀共产党员”,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他追记一等功。辽宁高院党组作出《关于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要求在全省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
报告会上,报告团成员用朴实语言、生动事例,声情并茂地讲述了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都参加了报告会。
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三)
滕启刚,男,汉族,辽宁鞍山人,1964年1月出生,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系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滕启刚同志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历经刑事、行政审判和派出法庭多岗位锻炼,始终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成就了不平凡的人生,曾荣获“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近30项荣誉,是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新时代忠诚履职、执法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英雄模范。
通知指出,要学习滕启刚同志对党忠诚、勇毅前行的政治品格,始终保持赤胆忠心。要始终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对党忠诚落实到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体现在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实际行动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通知要求,要学习滕启刚同志甘当公仆、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指出,要学习滕启刚同志担当作为、公正司法的敬业精神,始终坚守公平正义。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精研实干、追求极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知要求,要学习滕启刚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始终做到作风过硬。要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好家人,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自觉抵制各种诱惑,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心得(四)
通过深入学习滕启刚法官的先进事迹,深受震撼,深受感动,也深感痛心。滕启刚法官用生命和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是我们身边的最真实、最好的榜样。
滕启刚法官是一面旗帜,他忠于职守、不怕困难,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他在法院工作的31年间,始终扎根基层,终生捍卫着法律的公平正义,用赤诚肝胆书写党性本色。滕启刚法官是一座丰碑,他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用拳拳之心守护百姓的公平正义,是一名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好法官。他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初心闪耀,使命不渝。
我们要从滕启刚法官身上汲取奋进力量,以滕启刚法官为镜鉴,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展现人民法院干警新风貌!
每次学习,当我读到那些庭长生前的那些感人事迹,那些事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还是他在隔壁办公室大声喊我的日子,我忍不住一次次哭泣。我想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他曾经的助理,无论今后工作职位高低与否、无论生活贫穷还是富有,都要像庭长一样,要坚守自己的初心,脚踏实地、任劳任怨、扑下身子、一步一个脚印地干事创业。将庭长甘于奉献、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不朽精神永远传承下去,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我对他最好的纪念。
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五)
作为法院人,我们要向滕启刚同志学习。他热爱自己的事业,恪守法官的良知,是一位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通过学习,我们更加坚定了积极投身人民法院事业的决心。正值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际,我们要认真向榜样学习,学习他们情系百姓、为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让榜样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精神发扬光大。
我将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滕启刚同志生前长期奋斗在审判岗位第一线,始终坚持忠诚履职、秉公办案、无私奉献,直至生命最后一刻。参加法院工作31年来,他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在民商事审判、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滕启刚同志用平凡却又伟大的一生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精神境界,体现了法院干警的忠诚奉献与责任担当。他留下的宝贵精神照亮了我们前行的道路,带给我们勇于迎难而上的力量,激励我们谱写出属于青春、属于法院、属于国家的崭新华章。
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心得(六)
“启迪他人,刚柔真我。”近段时间,原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滕启刚同志的英模事迹迅速在辽沈大地传开,在全省政法干警中引发强烈反响。鞍山中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和教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持续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并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于7月21日、8月27日和10月13日进行集中学习。在创新多样的学习中,干警们对于滕启刚同志生前的先进事迹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纷纷赞扬、缅怀这位“扎根基层书写了精彩人生”的党员法官,大力弘扬英模精神,以英模为榜样,力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台安法院、铁东法院和千山法院的干警们以文字抒发感悟,并将立足工作实际,将学习效果走深走实。
通过党支部开展的向滕启刚同志学习的活动,我体会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工具和公文,奉献也不是嘴上说说,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要从本职岗位上做出佳绩来体现对党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热爱和执着,要公正为民、忠诚担当,人民群众才能更加敬重法官、信任司法、敬畏法律。
“青山矗立,不堕凌云之志;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新时代召唤着人民法官去做到心中有国家、胸中有人民、手中捧法律、肩上担道义。
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七)
成为一名法官前,他曾是一名人民教师,那时,作为班主任的滕老师经常把班级里几个成绩相对不好的学生叫到家里义务补课,给他们讲做人的道理。
1996年到1999年间,作为刑庭法官的滕启刚年均审理刑事案件150件。
而刚刚从事刑事审判的滕启刚就遇到了一件难办的案子。
一名民营企业家被诉诈骗,滕启刚是案件的主审法官。在审理中,滕启刚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作出了无罪判决。
不过,这名企业家最终还是被判决有罪。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再审这起民营企业家诈骗案,再审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无罪,相当于认可了23年前滕启刚的判决。
而这起案件,被誉为敲响了东北地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一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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