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故乡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回不去的故乡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1
小时候画在手上的表不会动,却带走了我们最珍贵的时光。岁月的尘埃早已将昔日的身影掩埋。
——题记
“故”在字典里的其中一种解释是“本来,原来的。”故乡,即为老家,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记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很平凡的小山庄。平凡的天空,平凡的小溪,平凡的田野,以及平凡的甘蔗林,却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童年。故乡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是信仰。
当第一声鸡鸣开始飘荡时,山村渐渐开始沸腾了。刚经过夜露的洗礼,每一处都焕然一新,格外的朝气。在这样的一天,我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踩着田间小道上的晨露便上学了。有时候早晨会起雾,那更是孩子们的天堂。浓雾降临的时候,整条路都是我们的“魔幻世界”,我们只管追着,喊着,笑着,闹着,在那个只属于我们的世界里,做这个世界的王。
农村的孩子乐趣总是很多的。当秋风吹亮那金色的麦田的时候,在晒谷场上总会看见几个蹦哒的身影,那金色的稻杆堆成的一座座小山,这里一座,那里一座,这一座比那一座高,那一座又比这座要高,还有还有……那些就是我们最原始的蹦蹦床。在这不久之后便会下雨。下完雨之后,稻杆堆里便会撑起一把把白色小伞,到了傍晚,白色小伞会变成黑色小伞,我们方言把这些小伞叫做“油蘑菇”。再然后就会听见一阵阵“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的歌声,每一张笑脸都是这么好看,每一只小手都在寻找着“宝藏”。
然后当又一年的春天到来时,万物复苏,绿油油的田野上也有孩子们的身影,他们在干什么呢?在寻找那些可以卖钱的草药。我依旧记得,一捆“白花草”两块钱,当我们从买草药的阿婆手里接过两块钱时是多么的快乐。两角钱的雪糕就是我们全部的快乐。
只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故乡在越变越好。一栋栋小楼盖起来了,一条条水泥路铺起来了,一堵堵围墙围起来了,故乡的主人富起来了,孩子们跟着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只是隐隐约约好像丢掉了什么。小溪流慢慢变浅了,甘蔗林慢慢变少了,田野上奔跑的身影不见了,渐渐的,他们都不会知道奔跑的快乐了。再不会有天真稚嫩的脸孔去嗅青草和泥土的味道,不会去看蚂蚁搬家了。话题也不再是“今天去哪里采草药捉鱼”,取而代之的是讨论各色各样的游戏人物,谈论着哪个人物配哪种技能,炫耀着在游戏里又花了多少钱,自己又有哪些绝版的装备,自然而然的接受小伙伴仰望的目光。而当他们谈论着这些的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看着远方:童年该是这样的吗?
不知道家乡的一片片甘蔗林是不是还这么高,故乡的梯田是不是还这么美,还有没有小朋友会在小溪里摸鱼,最后,只能默默感叹一声: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只有记忆中的故乡,才是“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2
语文课。前排同学转过头:“凡凡,问你个事。你说故乡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这么多名人以它啊为题材?”我随手翻了翻手中的教材,故作深沉道:“故乡啊,就是一个能让你感到无比温暖,包含着你特别熟悉的亲切的地方…现在你小不懂其中道理,等你上大学时离开家乡你就会魂牵梦萦的想回到的地方……”“停,停,停!…你们喜欢写文的就是矫情!不用您老解释!等会我自己问老师!”前桌一脸嫌弃地说:“咦~被你恶心到了……”“嘁,有本事别问我问题呀。”我满脸傲娇的白了他一眼,继而目光转向窗外。对啊,故乡有什么好的呢?可以得到这么多文人的青睐?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想知道。忽然之间想起一首名叫《乡愁》的诗。“小时候,乡愁是……”将全诗背了一遍,忽然感觉好像明白了什么。
当一个人一直在家的周围晃荡,他是感觉不到家乡的温馨和亲切。当他离开家乡外出打拼时: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树:也许因为它曾在炎热的夏天给他一片清凉。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草:也许因为它曾让他学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坚强。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滴水:也许因为它曾在某一刻给他一瞬清凉的慰藉。
时间急迅。当你真的开始眷恋起这些东西时,其实你已感到了世态炎凉。你的心脏会努力的跳动着,呼喊着:回家吧,回家吧!哦,好!迎合自己的念头,回到梦寐以求的家乡,变了,真的变了。它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
我是这样理解“故乡”这两个字的:故,已经为过去式的‘梦’,乡,有着浓郁亲切感的地方。所以,在我的眼中,“故乡二字结合起来,就是:充满往事充满着亲切感的地方。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3
曾经想过,怀念过记忆深处那个悠久又美好的故乡。绿色的树木丛,调皮地穿过树叶间缝隙的阳光,以及能在厚重的白云后面看到的隐隐约约的白蓝色的天空还有在那中央以圆形出现的明亮的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记忆中的故乡太过美好,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人事全非”的感触了。
有人说过记忆是不可靠的东西,迟早会忘掉些什么。但记忆中的紧挨着房子的树林和河水都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幼时是在南浔度过的。那时的我还小。常常跟着比我大些许的哥哥姐姐们去幼儿园。有时去学校的路上,偶尔可以遇到几只偷懒的大黑狗,爬在地上懒懒散散的望着我们。我们倒也不怕,自若的走过去,胆子大点的还会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逗它们玩。
放学回来后,我还会跟着哥哥姐姐们去河边掉鱼。经常是放学了,书包一甩,就一路小跑去了。没有钓鱼竿就用树干,没有钓鱼线就用衣服上的掉下来的线,没有鱼饵就用家买来的小龙虾。总之就是这样的生活。有些时候常常是在河边坐上半天就能钓到一整盒的龙虾。不必担心会浪费多少时间。
依稀记得以前领头的是一个大姐姐,叫做什么不记得了,但后面跟的是两个一样的字,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她的名字,因为那时还小,也就认同了这么一个如童话般人物的名字。她老是带着我和另一个小女孩到镇上的一家麻辣烫里面吃东西。路过的菜市场坑坑洼洼的地面以及自行车行驶过的水花因为那时候南浔还不怎么发达,没有现在上海那么多的汽车或者是摩托车,所以走在路上是很安全的。有的时候,她让我们在盘子里多加些辣椒然后说谁都不许喝水,放话说要我们都多吃些,看谁比较厉害。
后来离开了南浔后再回去是一年前了。那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有了旅游景点,到处是垃圾和车子。再也不能在路上随意的走了。也不能在吃麻辣烫,因为现在地沟油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天蓝色的天空已经是灰色的了,和老工业似的上海如出一撤。就连房子旁边的河水与树林也都因为工业发展不见了。我站在久违的故乡的土地上,不愿承认这是我的故乡。我所承认的故乡并非是现在这个工业发达的故乡,而是记忆中的工业并不发达的故乡,但他有绿树有白云。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觉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故乡也不再存在了。
工业发达不是坏事,但破坏自然,破坏坏境是不对的。地球是由这些万物组成的。我并非是信奉休。艾弗里特的“多元宇宙”这一解说,存在于这个世界外的平行世界,有无数个。蝴蝶效应所带来的横向和纵向存在的世界线的不同的未来。我只是单单认为,如果现在不保护坏境,我们终将会违反自然的规则,成为第2个被灭种的种族。人们对于科学了解这么多,但为什么不能用来保护坏境呢?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4
我在北方待了有十年了,中途也有回去,四年的记忆一直在我回忆中游走,我记得我的故乡是泥土地,走起来软软的,我家大院旁和大院后被树林铺满了,园前还有一些竹子掩映着,竹子看着很散,却看不清竹子后面是什么,它在掩映着什么。
我对故乡总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情感,它是很美的,可也是我惧怕的地方。
一座座的高楼建起,因为临近长江船只有很多,有些水面大的地方还有巨轮,公路上车辆来来往往,街上的行人各自忙着去做自己的事情,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街上的保洁阿姨很早起来,他们行走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他们每天四点准时到达,他们照顾着这个城市,把它打扮得很漂亮。
公路中央的交通员有序的指挥者,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路上的行人也很守秩序,他们看见路上有垃圾,就会自动捡起来,扔到垃圾箱里。
在餐厅里地上的大理石非常光滑,墙上会有发光的石头,让我感到新奇,服务员也很有礼貌,餐厅里播放着佛系的那种音乐,我并没有感到厌烦,而是感到轻松。
我回老家的那天正好是奶奶生日,所以把整个餐厅包了下来,二楼虽然不能看到这个城市的所有风光,单窗外的景也是格外的迷人,绿油油的街道两旁,中间一条公路上任由一辆辆车驰过。
桌上摆满了好吃的,有甜点,有可乐,有熟食,有火锅,水果等好多好吃的。我面前除了这些,还有餐具,高脚杯这个名称,我一直有个疑问,杯子还能有脚?
我静静的走在大街上回想着以前的这里,回想从前的我。
这十年这里变化很大,越来越美了,不过没有十年前那么自然了,现在这里很美,却很别扭,可能我还是喜欢故乡,那繁花铺成地毯,泥土清新,与野花野草的气味发酵混杂在一起,鸟儿的伴奏,让人放松,自然。
可故乡永远回不去了啊!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5
腹有诗书气自华。在中国历史中,无数位诗人的出现、消失。时间轴就不停地转,往前奔去。
读过《诗经》,诵过诗词。但我尤为热爱的还是宋词。宋词有丰富的思想内涵,有男子有志不能得的悲愤,也有女子独守空房、相思之苦的哀怨。宋词写情极细腻。如李会诗曾写过:“如果说宋词是一朵情花,那么时间就是最好的灌溉。”光阴流转,字词中的情感如醇酒,历久弥香,令人味之不尽。王朝的更新换代,几世几年,都将欢乐与忧愁铺满诗间。
清高与潇洒,才华横溢。朱敦儒是我比较欣赏的诗人。他威望高,宋钦宗想招他入宫并授他“学官”,他用“麋鹿之性,自乐闲旷,爵禄非所愿”来拒绝。先后又两次因高宗,秦桧粉饰太平再入官场。南渡之后,朱敦儒饱尝战乱流离之苦、国家巨变、亲人离散。他在诗中呻吟感叹“曲终人醉,多似浔阳江上泪”。已到中年的他经历了风风雨雨、世态炎凉,“回首中原泪满中”,他望着大宋的半壁江山,心中满含着亡国之痛。然而,他又不甘心沉沦于此,便又写道“迤逦暖乾坤,仗君王雄风英气。吾曹老矣,端是有心人。追剑履赐黄绮,珍重萧生意。”他渴望有志恢复旧山河的志士英豪能带头重整乾坤。可是时代的变化把他的豪情壮志变成了悲愤、怨愤。于是写下“但愁敲桂棹,悲吟《梁父》,泪流如雨”。经此几番周折,饱经沧桑的他心境归于平淡,过起了放任旷达、恬淡闲适的隐居生活。
每个人年轻时都有理想的生活,有人选择安逸,有人选择成就一番大事业。他也是如此,或许每个人都想过要平平淡淡过着生活,又有多少人因生活所迫而放弃。可他却毕生不懈追求。青年的他过着“红缨翠带,谈笑跋马水西头”的狂放的风流才子的生活,但时间的考验,使他给磨练的对世间感情有一种彻悟。“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秋云”。在他触遍世间之美好,世间之险恶,世间之炎凉。之后,一种凄美悲凉的美感在他的众多词作中油然而生。“世间谁是百年人。个中须著眼,认取自家身”。
朱敦儒的一生也不过如此,忙忙碌碌。国破家亡,使他有了过于常人的豁达。在他眼中国家没了,家也没了,亲人也离散了。如没有这些,他的一生没有这样的跌宕起伏,而应是平平淡淡。他为了回不去的“故乡”曾慷慨豪壮地兴起报国之志,然而最终蜕变成旷达闲适的情怀。
诗中,字里行间都包含着浓浓情意。就如《陌上花开》中写道:那些古诗似我心中蔷薇,而情感积郁又如长大的猛虎,我不敢轻易放它出来,生怕触伤细弱的蔷薇。是啊,诗是那么的美,但我心中所想,生怕伤害诗蕴。诗人语出肺腑,守望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诗、自己的情感。我也如此,只不过少了诗。
岁月更迭,千年一瞬。披在古代词人身上的历史面纱层层褪去,也让我更加坚定地守望古诗词中如朱敦儒所咏叹的那一缕缕的哀婉心绪。
回不去的故乡作文6
故乡,是什么?是让我留下那么多美好回忆的地方吗?不,我认为故乡是永远回不去的那段在记忆里无数次被美化、被依恋的时光,是一份再也找不到的味道。
比起我几乎已经记不太清的故乡的样貌,那一碗敲肉羹的模样和味道倒是在我的记忆里分外清晰。当时,一条热闹的小吃街,一张简陋的餐桌,一个蓝边白底的碗中,里面是包裹了蘑菇、肉丝、豆腐,猪肠,还有几根细面条的淡棕色的汤汁,上面撒了少许翠绿的香菜,耳边仿佛能听见味蕾的爆炸声。一口喝下去,香浓的汤汁和着猪肠的脆爽、豆腐的滑嫩、蘑菇的鲜美、面条的劲道以及肉丝的鲜香融合在了一起,谱就成了一曲绝妙的乐章,让灵魂直往天国的方向飞腾而去……
这是正宗的故乡味道,到现在为止,哦不,我这一辈子也许只吃到,也只能吃到过一次。几年后,我重新回到了那里,小店重新装修了,看起来比以前干净多了,生意也还是很好,可是,我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味道了。
可能不仅仅是因为我在记忆里对那碗敲肉羹做了太多的美化吧,而今我看着眼前曾经是乡村和草地的高楼大厦、繁华街道,在心里默默地说:故乡是什么?故乡是回不去的时光,找不到的味道,是再也不得到的东西,也是心中被牢记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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