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3000字范文

| 金梅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序里洋洋洒洒几千字,让人马上被这一句屏住呼吸。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活着读后感3000字范文,欢迎阅读!

活着读后感3000字范文1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必须。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 ,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3000字范文2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坚持的活着,坚持每一份希望——题记。

余华的《活着》是我在最近才刚刚看完的一本书,尽管在阅读它之前就已经听身边看过的朋友剧透了该书情节之悲愁,但就是在有所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阅读了这本书,内心还是错综复杂,字字段段都能戳中我的泪点,阅读完之后的几天中,每每会忆起小说中的故事情节,一股莫名的哀愁便自然而然地涌上心头......

《活着》里是福贵一生的故事,那是他的时代,属于福贵那代人的时代,而这是我解读的福贵的故事。“孽子”“败家”是福贵给我留下的最初印象,所谓的富三代,更是富不过三代,面对着父亲的“前史”,继续步父亲的后尘。他一步一步踏向了深渊,倾出被人觊觎的一百多亩田,还债路上,当肩膀的皮肉被在被装满铜钱的扁担磨出血来,一家人搬出老宅,再是父亲的死去,这是浪子的富贵生活的终结点。幸运的是,一家子的人从未离弃。他的背后,是疼爱他的母亲、懂事的女儿凤霞,还有一位好女人家珍。虽然妻子被城中丈人接走了,但是再回之时,儿子有庆已经出生,本以为一家人的团圆日子要开始了,母亲重病,福贵又在请大夫城中被抓去当兵,多年之后回到家中时,母亲已经离世了。在那个贫穷而又战火纷飞的年代里,生活的确困难。时代背景下,经历了人民公社、大跃进、____……苦难的人民历经无数苦难。苦命的家珍得了软骨病,想要下地干活却是有心无力,13岁的有庆在献血是白白送命,福贵只能抱着那具遗体走回乡间的小路,这就是世道,即使是医者都没能为力的世道。后来,凤霞嫁给了偏头的二喜,善良的姑娘终于有了自己的归宿,上天却是残忍的,凤霞最后难产失血过多去世了,只留下了苦根。眼睁睁看着一双儿女相继离世,这便是家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不久后,家珍也走了,他们都葬在了村西的同一个地方。现在只剩下福贵、二喜和苦根这个娃子了,二喜被水泥钢筋刺穿死前大喊的“苦根”隐隐刺痛着我,苦根却还不知道“死”是什么。那年,苦根七岁,却因为贪吃豆子而死去。苦根的离开像是掐灭了燃烧着的最后一丁点火苗,我的心似乎也熄灭了。第二年,福贵买下了将死的牛,他的名字,也叫做福贵。

看完书,脑海里蹦出的一句话就是:“有些人,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每个时代都有在最底层做着那些最苦最累的活,为了生活下去真的很努力很努力地工作。我看过大中午顶着火热太阳工作农民工,额头上冒着豆子大的汗珠,也看过飞速骑着电动车在路上吃包子的外卖小哥,还有冒着大雨工作的搬运工,生活是不易啊,但是我们还是要继续下去啊。为的是,更好的生活。

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大概是没有像福贵这样苦痛的人了吧,他若承受不住大可选择去死,但是他没有,坚强地活了下去,生命的意义大概就是当我们遇到怎样的苦难,都要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我觉得活着就有希望。但余华先生笔下的福贵,他们一家,仅仅只是为了活着,没有说为了更好地生活,因为他们的生活从来就没有好过。所以说他生活的意义就是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这一刻,我发现自己突然成长了,如果我是福贵,在亲人全都接踵而去的时候,我是否还有勇气活着,子然一身。白送人送黑发人更是艰难,而我呐,回想起父母渐渐衰老的面庞,我不敢想象,那一天的到来我要如何坚持,我一直记着一句话: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活着》其实就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次残忍的阅读,这是我刚刚看完的心得,不知道若干天后或者多年之后,是否会有不同的感触,但现在的我很想哭。

用近期习得的一句话,“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名师指路不如自己去悟。”来表述我内心的想法。很多知识,我还可以补漏自修,希望命运为我多安排一些良师益友,助我成长。

我从福贵的身上看到了许多的闪光点,他从未拥有过我们追求的东西,但却永远热爱生命,还相信也许下一秒便会有转机,试问在世间有几位像他一般的领悟生活。我在福贵唱的那句“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中明白了福贵的幸福。他这一生有苦难磨折,尝尽苦的滋味,却不乏甘甜。他有过衣食无忧的日子,有过最好的一双妻儿。我想,福贵这一生是圆满的。

1、“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着我身边的人,龙儿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人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狂傲不羁的呐喊,也不是来自于凶残猛烈的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忍受所能忍受的,忍受所不能忍受的,在绝望与痛苦的边缘继续活着,而且骄傲而坚强的活着。

2、“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的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还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从这段话里,似乎看到了一个经历过人生大起大落的苦命人在诉说着自己的普世哲学,是呀,如果人的一生,用寿命的长短来衡量一生的价值,那么做到无欲无求,不争不抢,也不失为一种处世智慧。

活着读后感3000字范文3

作家余华成名好久了,可是真正走进他的作品,还是第一次,最近读了他早年的一本精典之作——《活着》,感受颇多。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叫名叫福贵的老农民的故事。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富家阔少爷沦落为一个穷困潦倒,最后陪着一头老黄牛默默耕耘,孤独终老的悲情故事。

曾经的他风光一时,“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得光滑透亮……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整天往妓院跑,往赌场钻,把光耀祖宗的事留给儿子做,顶撞爹娘、戏弄丈人、嘲讽妻子,完全就是一个小恶霸的形象。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祖上留下来的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资产。父亲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永远地倒在了粪缸边上。忍无可忍的丈人强行把妻子带回娘家了。一辈子没干过粗活的母亲也只好拿起锄头下地干活,结果累倒了,躺在了床上。福贵去城里请郎中,结果不幸被拉去充军,整天在炮弹中穿梭,寻找大饼充饥,两年后才得已脱身回到家乡,可此时已物是人非,母亲早已离世了,但是善良的妻子仍在家里苦苦地等他,辛苦照料两个年幼的孩子。后来儿子有庆上小学,一次乐于助人强着去献血,结果因为救县长老婆而输血过多不幸夭亡。福贵和妻子因过度劳累接二连三的倒下,这个家已衰败不堪,只靠两人苦苦硬撑着。可怜的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而不幸成了哑吧,然而有个好命,嫁了一个好女婿万二喜,可生孩子时因为医院设备简陋难产而死,留下了一根独苗外孙苦根。妻子家珍因过度劳累,得了软骨病,在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也走了。善良而憨厚的二喜随后也在一次意外意故中死了,而唯一与之相依为命的苦根却因自己的糊涂大意吃豆子噎死了。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叫福贵的牛。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自己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人的生命,毫不留情,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这七个与他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这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厄运和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单纯地为着活着而活着。福贵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将近四十年的人生中,他不断经受着人世间的各种苦难,面对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是一个痛苦至极的人,可他活着,甚至只为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所说的:活着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活着》当中,亲情是其中的主旋律,虽然福贵一生苦难不断,但是一家四代浓浓的亲情贯穿始终,忍受苦难却不孤独。福贵在输光家产后,家珍并没有埋怨他,只是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他娘那时却还在心疼他,没怪他却怪他老爹,只对他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而他爹虽气他却也对他没怎么样,只将土地和房子都抵押出去换成铜钱,让他挑去还债。目的是让他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而已。福贵被拉去充军,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他仍在枪炮声中,在又冷又饿的恶劣环境中坚忍地活着,因为老全说过:“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所以他“一遍遍想着自己的家,想想凤霞抱着有庆坐在门口,想想我娘和家珍”。正因为有了对家的牵挂和对亲情的羁绊,福贵有了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信念,只要还活着,就有希望再见到家人。

凤霞因为家穷和有庆上学而被迫送人,在被领走的那一刻,她的眼里充满了对这个家的不舍。因为在她眼里,家再穷,父母再贫贱,家仍是她的家,父母仍是他最爱的父母,小弟仍是他最不舍的小弟。所以就算养父母对她再好,她在那边的生活再富裕,也比不上有亲生父母和小弟在的那个“狗窝”。于是她在几个月后独自连夜跑回家,即使路再黑再难走,即使露水再浓再冰冷,她都无所谓。因为路的尽头是她渴望的那个家。福贵在送她回养父母家时,凤霞没有哭,只是眼睁睁地看着福贵。福贵在伸手去摸他的小脸时,她也伸手去摸福贵的脸,依佛要将父亲那张脸深深记住似的,好像在对福贵说:爹,我不怪你。福贵在那一刻便决定:“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凤霞在见福贵背着她往回走,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他,因为她知道她准备回家了。那一刻,凤霞是无比幸福的,因为在孩子眼里,没有什么可与父母对自己的不舍和关爱相题并论。

儿子有庆死了,福贵在抱着他回家的路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抱累了就把有庆放在背脊上,可心里就开始发慌。生怕儿子突然醒来他不知道,生怕儿子不知道谁背着他而害怕。所以不能不看着他。因为怕妻子受不了打击,决定一个人悄悄把有庆埋了。他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然后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拣出来,他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这浓浓的父爱,这无微不至的父亲情此刻表现得淋漓尽致。

如果说亲情是《活着》的主旋律,那爱情则是《活着》的主线。在《活着》朴素简洁的叙述中,爱情仍投射出温暖的光芒。福贵原是个地主少爷,家珍则是的城里米行老板的千金,结合时二人都福贵人家的子女,可谓门当户对。但家庭衰败后仍能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相濡以沫,无怨无悔,共同走完坎坷苦难的一生实在难得。常言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其实现实生活中能将这句话贯彻到底的又有多少人呢?“执子之手”容易,但“与子携老”又何其简单。生活中充满各种各样的变数,形形色色的诱惑及各种艰难险阻。因此,他们的爱情确实令人折服,令人感动。

福贵爹与娘之间的爱情,小说中几乎没有着墨,但当福贵赌光了家产之后想借钱到城里开个小铺子,他娘一声不吭,过了半晌才说:“你爹的坟还在这里”。一句话把两位老人一生的感情喷涌般表达出来,一下子拨动了读者心中的那根弦。老人的话朴素无华,但深深表达了福贵娘对福贵爹的怀念与眷恋。一句话的分量是如此沉重,担起了老人一生的情和爱。这句话就像大海上露出的冰山一角,使人感到隐藏在下面的巨大感情洪流。没有浪漫的情节,没有千言万语的思念之情,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过往情深,有的只是只言片语及那感动人心的一句话。或许,这才是爱情的最纯本质,不求福贵苟安,但求生死相守。

凤霞与二喜的结合是小说中最亮丽的风景,是唯一一个喜庆的情节,两位认识后相互帮助,相互体贴,彼此恩爱。二喜第一次到凤霞家就给她家修房子,为了让凤霞满意,二喜借钱也要“最气派”地迎娶凤霞。

爱情其实很简单,相爱的两个人远距离互相欣赏优点,中距离互相全面了解,近距离彼此包容缺点。生活中有雨也有睛,有圆也有缺,但彼此不离不弃,快乐陪你过,伤痛陪你躲,等到风景都看透依然有人陪你看细水长流。我想这才是爱情最原本的样子。

《活着》可以说是福贵一生的自传,也可以说是福贵的“史记”。其中有对他自己年轻时所犯错误的忏悔,有对自己生活的宽慰,也有对未知天命的顺从。在叙述中,该责备的时候责备了,该遗憾的时候遗憾了,该宽慰的时候宽尉了。福贵在进述中对自己的出场是这样介绍的:“我是我们徐家的败家子,用我爹的话说,我是他的孽子”。一生平庸无能,吃喝嫖赌样样占尽,读书不成,守业不成,还连累到家里家财散尽。从这样看来,福贵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在讲到妻子家珍时,他说:“家珍是个好女人,这辈子能娶上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现在想起来叫我心疼啊,我年轻时真是个乌龟王八蛋。这么好的女人,我对她又打又踢。”讲到儿子有庆时,福贵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儿子”。年轻时要不是因为自己挥霍无度,不务正业,守业不成,儿子也不会到死的时候都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当谈到自己孤身一人的生活时,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伤心是因为福贵觉得大家都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零丁的活着,心里觉得特别凄凉;踏实是因为在大家都不在了,等他走的那一天,他也就没什么牵挂了,可以走的很安心。看似带着骄傲自豪的话语,其实中间包含了多少辛酸苦辣。在“故事”快结接尾声的时候,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一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是福贵在回顾自己一生时发出的肺腑之言。他是带着感恩和忏悔的心态去述说的。所以福贵一家人的命运在福贵的叙述下呈现给读者是温暖的,是充满感情的,所以福贵越活越豁达,在他了解生命的无常之后,他学会了珍惜眼前的时刻,学会了放下对已知过往的执迷。

《活着》让我第一次在阴郁且沉重的心情状态下开始认真思考人“生的使命”。其实,无论生活多苦多难总得继续,而活着便是每个生者必须完成的使命。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来不来这个世界,同时也没有权利去选择离不离开。生与死自有天定,既然活下来,便要好好地活着。即使没了亲人,即使一无所有,即使未来人生的道路充了未知、坎坷与艰辛,甚至绝望,但只要还活着,就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活着的使命。

活着读后感3000字范文4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读后感3000字范文5

余华,一直以一种先锋者的姿态叱咤于当代文坛。

然而,九十年代初其长篇小说《活着》的诞生,对作家来说,无疑意味着一种精神的蜕变。

且让我们在余华的这部心灵之作中,一起来探询一下生命的意义和存在的本质吧。

生命是一个简单的词,但其意义的实现过程,却是血泪杂糅,充满艰辛,《活着》中主人公福贵亦终生在苦难的枷锁中穿行。

余华将他的故事的背景设置在中国的乡村,那是个最具有普遍意义的地方。

作为整个社会的底层,那片土地以及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民无疑承载着巨大的苦难。

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长达半个世纪间,农民福贵在种种纷至沓来的苦难的蹂躏之后,已近暮年,却仍然以一颗动态的心坚持着对生活的一往情深。

在“死亡”这种无比残忍的力量面前,他的超然,他的达观,都让我们读到两个字“坚韧”。

当福贵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人世,对他来说,活着本身就意味着一种煎熬,就是对自身生命承载力的摧残。

回首他逐步恶化的命运,由于把家产输光,父亲被气死,随之母亲的死亡,儿子被医院抽血过多而亡,贤惠的妻子积劳成疾离开了他,聋哑的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因工伤而死,最后一个亲人小外孙又因饥饿胀食豆子而失去幼小的生命……这里,死亡仿佛已成为一种繁复的惯性存在。

生命的被掠夺正如它的被给予一样没有任何理由。

岁月的残酷,生命的无常以及人生无穷无尽的苦难,都在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铺衍着。

然而,他却始终以一种屹立的姿态为我们深沉且又深刻地诠释了“活着”的内涵——它不是声嘶力竭地呐喊或是呼天抢地的咒骂,它不是怨天尤人的自暴自弃或是在灾难的旋涡里自甘堕落,而是需要忍受,去忍受生命中种种无常,去忍受生存环境的沉重悲哀,去忍受命运肆虐的打击与不公,去构筑起一座心泪的祭坛。

于是,执着于探索生命存在意义和精神的作家,通过福贵对于生命本身执着的热爱和尊重的表达,进行着一种哲学层次上的思考,从而提出一个庄严而神圣的命题:“人是为活着而活着。”福贵不是一个英雄,他并不具有一颗高尚的灵魂和任何惊世骇俗的丰功伟绩,但他那种直面现实的坦荡和勇气,无形中渗透出的坚忍精神却将他塑造成一个英雄。

他的那种执着的生存态度让读者在震动之余长久地经受着一种心灵的冲击,感受着灵魂对于生命的呼唤。

是的,生,相对于死而言,永远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

死,可以轻易地解脱,而生,却意味着一种忍受。

且让我们看看福贵在知命之年向“我”讲述他经历时的神态,“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犹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这里,所有对死亡的畏惧恐怖都被对生的渴念所消解。

如果我们思维的触角再向纵深开掘,福贵,作为一名终日劳作的普通的老农,他身上何以蕴涵着如此震撼人心的生命力,他又如何凭借着坚忍、乐观战胜苦难?也许,因其普通,他的朴素的哲学人生观里,生命本来就是一种接受苦难的过程,注定是一种痛苦的存在,永远无法摆脱贫苦和灾难。

我们不难发现,植根于福贵头脑中的生命观便是“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每个人生来便有自己的命定,人只能守着自己的命运,无论生或死,幸或不幸。

所有外在的物质条件的满足,世俗感觉中的快乐或痛苦,都只是一种虚幻,都不是让你选择生或死的理由。

真实的生活只把握在自己手中,脚踏泥土,就能获得踏实、喜悦和平安。

也许正是缘于这种对待生命的态度,对生命本身的尊重,缘于“活着”本身的真实淳朴,福贵在遭受种种惨烈而痛苦的不幸之后达到人性的至境—一通脱和温情,以至于那些死去的亲人对他来说仿佛从未远离,这正是福贵形象从容而宽容,坚定而坚韧的人格精神打动读者的原因。

你也许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宿命观,一种虔诚的宗教情结,但它确实又是一种缘于生命本原的固执向往。

关于死亡的叙述,除了福贵的遭遇,作为一种陪衬,春生的死无疑也是一记重锤,敲击在读者心头,令人在扼腕叹息之余,不禁反思。

春生自己所选择的死亡之径正与福贵对待苦难的豁达乐观背道而驰。

尽管我们无法否认这其中蕴涵的种种历史、政治、文化的深层原因,从生命的本质层面上来讲,他的死与曾经患难与共、历尽沧桑却仍顽强、执着地扣击生命之门的朋友福贵相比,无疑属于生命的败笔。

他是一名深受现代文明洗礼的军队干部,终日面朝黄土的福贵与之相比,生命方式无疑要迟缓得多,沉滞得多。

自然,春生关于生命的终极意义,关于国家、政治、氏族命运的思索要比福贡深刻得多。

作为一名革命者,他追求生命存在的价值,追求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应有的位置与尊严,这无可厚非。

他无法承受生命的被践踏,宁可自己选择毁灭。

也许正因为此,相较于福贵以及福贵单纯的思维,面对生存的坦荡,质朴的生命观,他的生命才失去了那种韧性,尽管也曾枪林弹雨,身经百仗。

正是他的沉重使得他的生命变得脆弱,不堪一击。

活着的意义在于活着本身,尽管这会遭到种种进步哲学观的嘲笑,但你能说,他们是以一种自欺欺人的方式使自己的不幸转化为精神上的愉悦吗?你不认为任何一种对他们的“活着”浅薄地冠以“麻木”或是“愚昧”的批判都是一种残忍吗?这里,我们显然已不能用自己的眼睛和思想去简单的思索或是评价,人生已属不易,为何不能对这片土地上辛苦跋涉的普通大众,对他们与生命搏斗的勇气与力量,对他们的痛苦、欢跃、苍凉、悲伤,对他们的乐观、顽强、执着、豁达致以最崇高的礼赞呢?正基于此,《活着》中渗透的那股渴望生存的朴素意志,那股穿透人生本质的精神力量,才达到了对苦难的“理解”和“超然”。

也许终日与土地做伴的福贵难免消极庸俗,永远无法解答“生存还是毁灭”这一深奥的哲学命题,可他同样以一种旷达超然的态度塑造了生命的丰满,诠释了活着的意义,这是他用行动向世界作出的回答。

《活着》,不仅表现了一个人物坚韧地活着的历史,同时也内蕴着一个民族顽强的客观历史进程。

正如余华所言:“《活着》也讲述了我们中国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 “熬”或是“忍受”,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采取的应付苦难的方式。

这里的福贵无疑已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一个民族历尽风雨坎坷顽强屹立的缩影。

他的痛苦乐观执着正代表着民族伟大坚韧的求生精神。

一个人,即使遭遇重重挫折和打击,精神上也永远不会成为奴隶。

生命的终极旨归应该是而且必须是执着地活着。

一个民族,无论怎么风雨飘摇,终将在顽强的屹立中接受历史的致敬。

这些,所依凭的正是一种韧性,一种源自民族底层的生生不息的力量。

“人是为活着而活着”这句简单的话却包含着人生重重酸涩、艰辛,喻指着人不可回避的生命悲剧,也概括着人活着这一过程的全部意义和终极追求。

或许福贵这一人物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只是一个价值隐喻的符号,一个能指。

他的所指是让人们不要在痛苦的旋涡中颓废沉沦,而要以一种宁静超然的态度对待生活,对待世界。

不论何时,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存的希望和热爱总是最重要的,只因为生命的被赐予。

相信这种真实淳朴的表达也正是余华想要说明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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