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

| 比英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集,它用最后悲惨的结局来为主角白眉儿的生命划上了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小编特地准备了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欢迎借鉴学习!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1

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所以,人们对豺恨之入骨。当遇到类似水牛这样的大型食草动物时,豺就会采取掏肠法。一旦遭豺掏肠,再强壮的牛也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牛肉,这大概是豺名声不好的一个原因。《混血豺王》就带我走入了一个豺的世界里。

这本书讲述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生活着一匹血管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豺,它就是白眉儿。出于嫉妒,豺王夏索尔将白眉儿赶出了红豺群。而后,老黑狗的报复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回到豺群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被迫之下选择了自我毁灭。

白眉儿有猎狗的忠诚与豺的气魄。当疯牛向主人阿蛮星冲去时,你第一想到的就是救主人。所有狗能想出的办法你都用尽了,可是都没有对疯牛造成威胁。眼看疯牛就要顶向主人了。你不得不用豺的看家本领“掏肠法”。你用掏肠法制止了这头疯牛,救了阿蛮星。可是,阿蛮星却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因此与你亲昵时提高了警觉。阿蛮星没有像以前那样宠爱你,可是你依然对他百依百顺。你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忠诚的好狗。如果我是白眉儿的话,主人要是对我的血统起了疑心,那我就会抛弃他,再找一个宠爱我的主人。

一次豺狼大战,让你走上了豺王的宝座。在狼群的逼迫下,豺群不得不渡怒江。而你为了照顾兔嘴比其它豺落后许多。突然大花狼扑到了兔嘴身上,你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撕咬着大花狼。最终消灭了它。你真是一匹与众不同的豺,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唯独你却懂得知恩图报。在你小时候兔嘴曾给予你温暖,而在兔嘴遇到困难时,你拔刀相助救了它。

你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2

暑假里我阅读了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的《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来自埃帝斯红豺群的公豺——白眉儿。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在生下白眉儿后生了一场大病,身体非常的虚弱。因此,达维娅为了让出生仅半个月的白眉儿能在自己死后活下去,巧设毒计将母豺黑蝴蝶所生的幼豺杀害,并将幼豺风笛的尸体塞在自己事先挖好的土坑里,把谋害小风笛的秘密掩埋在自己的身体底下,瞒天过海。让母豺黑蝴蝶心甘情愿的做了白眉儿的养母。过了半个月,秃鹫飞临埃帝斯红豺群,在啄食达维娅的尸体时,小风笛的残骸暴露出来,达维娅生前的罪恶谋杀也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那时,白眉儿受尽了白眼、鄙夷、欺凌、屈辱,成为了埃帝斯红豺群中的苦豺了。白眉儿虽然是苦豺,但它是优秀的猎狗和母豺的产物,身体极其健硕,自己也十分的努力。这引起了豺王夏索尔的嫉恨。白眉儿一次一次地用自己的机警和聪慧逃脱了夏索尔的圈套,但是夏索尔的圈套防不胜防,白眉儿终究还是掉落了圈套,被逐出了豺群。白眉儿坚强地忍受着各种挫折,经历着各种生死的考验,最终历练成了豺王。

看了这本书后我感觉到,有些人不要说生死考验了,就是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也都会经受不住。比如:有些人高考落选了,就要跳楼自杀;有些人工作不顺利,就要退缩;有些人遇到挫折,就闷闷不乐……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功的,关键就是各自的心态好坏。

《混血豺王》这本书我很喜欢,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励志,给了我许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3

我满含热泪的把《混血豺王》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善良、勇敢、坚强,甚至知道感恩的豺王的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令我泪如泉涌的好书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的白眉儿是一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当猎狗的时候是一只孝敬主人的好猎犬,当豺的时候是一匹誓死保卫豺群的好豺,有一次它和主人捕猎的时候救了曾经给它温暖的母豺兔嘴,结果被老黑狗发现并赶了出去。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做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成了危震山林的豺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次人类捉走了好几只幼豺。于是白眉儿露出了善良的本性救出了幼豺,结果自己却死在了枪口之下。结束了壮丽的一生。

白眉儿它伟大,它光荣。它这种无畏、奉献、善良的精神感动了我。它是勇敢的,它明知道自己这次是有去无回还去救幼豺。救幼豺它完全可以逃跑而活下来,但它要舍弃自己的生命,保护自己的豺群。

它是坚强的,它失去父母、被豺群抛弃还坚强的活了下来;它知道感恩,它明明明白救兔嘴是会被发现的,但它还是要去救……

总而言之,白眉儿拥有了人类所有最珍贵的品质。我们有哪些人能拥有了白眉儿这种品质呢?

不竟想起在战争时期涌现出的英雄,攻下堡垒而堵枪口英勇就义的黄继光,为了将敌人引进埋伏圈而牺牲的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还有那不畏俱敌人严刑拷打不屈不扰的刘胡兰……他们都像白眉儿这样不顾自己的安危英勇奋战、奋不顾身,为人民浴血搏杀,为祖国的'胜利而奋斗。

而我们呢,联系一下我们的生活实际,我们一点儿也没有做白眉儿这种品质。比如说上一次,有两个同学为了争着要拿到最好的东西居然不分青白吵了起来,最后还是两败俱伤。我们是不是应该要学学白眉儿?它为了豺群连自己的生命都可以舍去,而我们呢?就连一点点代价都不愿舍去。难道我们人还不如动物吗?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我一定要学习白眉儿,先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做到感恩父母,做到遇难题一一定要去勇敢的面对。还要做到那种舍已为人的宝贵精神。

《混血豺王》这本书使我受益不浅。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4

前阵子,我读完了沈石溪的精品藏书——《混血豺王》,感触良多,于是想着赶紧写成读书笔记,如此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能细细回味其中的无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它如何历经沧桑,终于回到自己的家园,并且登上豺王的位置。可是为了救数十只幼豺,它不惜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最后被群体抛弃,死于猎人手下... ...

在我看来,白眉儿用它那颗忠诚的心谱写了它传奇的一生,让人不禁肃然起敬。我想,我也要谱写属于我的传奇!虽然,我没有白眉儿的勇敢,也缺少像它一般的智慧,但是,我有一颗热血的心,它鼓舞着我勇往直前。我坚信,我终究可以攀登上顶峰。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传奇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掩卷沉思,细细回味,我想起了大科学家牛顿。牛顿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离异,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在学会上他经常受胡克(当时学会的会长)的排斥而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他毫不气馁,终于有一天,他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

老鹰或许是鸟类中寿命最长的,可以活到七十多岁。但是要想活到七十岁,就得在四十岁时做一件事。四十岁时,老鹰的喙将变得很长,翅膀变得很沉,脚趾慢慢老化。这时老鹰要每用喙啄岩石,直到把旧的啄断,长出新的。然后用新喙把脚趾一颗颗地拔掉,长出新的脚践。再把羽毛也拔掉,长出新的羽毛。这样老鹰才可以重返蓝天,活到七十岁。整个过程自是无比艰辛,我们完全能够想象。

抗金名将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同学们还等什么,赶紧拿起“笔”,谱写一部灿烂辉煌的、属于自己的传奇吧!

混血豺王小说读后感作文600字5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最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最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作文。小说最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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