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活动方案
植树节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全域景区、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治理”硬仗,不断做优美丽环境,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平原绿化行动,以全民义务植树为抓手,精心设置载体,为广大市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提供高质量服务,助力“美丽xx”建设。
二、载体设计
以“植树赏绿、文明之行”为主旨,大力弘扬植绿、爱绿、护绿新风尚,通过政府主导、平台运作、形式多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具体载体形式和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政府主导: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引导社会参与。
1.“迎春林”
活动主题: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活动时间:2018年3月
活动对象:区四套班子领导、镇街(平台)、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区绿化办
2.“合作林”
活动主题:大家齐种树,地球更年轻
活动时间:2018年3月
活动对象:xx主城区市民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承办单位:xx市林水局、xx市绿化办、区林水局、区绿化办
报名人数:限额100人
3.“共建林”
活动主题:共建森林xx 共享绿色家园
活动时间:2018年3月
活动对象: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
活动形式:各镇街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请区直各单位于3月5日前主动与各义务植树基地对接,组织机关、事业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基地详见附表1)
(二)平台运作: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组织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参加植树赏绿活动。
1.“巾帼林”
活动主题:美丽xx,巾帼建功
活动时间:2018年3月6日(星期二)
活动对象:广大妇女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妇联、长乐林场
报名人数:限额150人
2.“市民林”
活动主题:人人植树,“森”活更美
活动时间:2018年3月11日(星期日)
活动对象:广大市民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长乐林场、xx广电传媒集团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3.“亲子林”
活动主题:全家齐种树,xx更美丽
活动时间: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
活动对象:广大家庭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新闻传媒中心、长乐林场
协办单位:区教育局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4.“青年林”
活动主题:植树护绿,青春助力
活动时间: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
活动对象:全区各界青年和志愿者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团区委、长乐林场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三)形式多样:通过宣传、护绿等其他尽责形式,发动社会参与,履行植树义务。
1.“珍贵树种进校园、进机关、进庭院、进家庭林场”行动
活动主题:种树就是种文化、种财富、种健康
活动时间:2018年3月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相关单位
活动组织:根据《xx省新增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珍贵树种赠苗造林活动。以“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美丽乡村”为载体,开展珍贵树种进校园、进机关、进庭院、进家庭林场,动员广大市民种上一棵“迎春树”。
2.公益护绿
活动主题: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活动时间:2018年1-12月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区妇联、团区委、各镇街、平台
活动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发动广大市民到义务植树基地、主干道路、河道、街头公园、居民小区等地块开展绿化养护劳动;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面向市民推出5块社会抚育劳动基地,组织爱心市民参加护绿劳动。倡导人人动手,扮靓美丽家园。(社会抚育劳动基地详见附表2)
3.家庭养花知识进社区
活动主题:美丽家园,有你“构”精彩
活动时间:2018年3-5月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社区学院、区风景园林协会、各镇街。
活动组织:依托市民素质大讲堂、老年大学等平台,以家庭绿化为主题,大力倡导见缝插绿、墙上挂绿、屋顶建绿、栽花种草等形式的“绿色家庭”活动,广泛宣传家庭义务植树尽责形式。
4.义务植树宣传
活动主题:义务植树我参与我知晓
活动时间:2018年1-5月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各镇街、平台
活动组织:利用倡议书、报纸、海报、黑板报、短信及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途径进行义务植树宣传。结合农民素质教育、生态科普活动,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组织学生、村民、苗木种植大户等为主要对象的义务植树宣讲活动。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镇街、区直单位、林场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
区林水局:加强对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义务植树服务平台阳光、高效运作;做好义务植树宣传、义务植树基地日常养护管理督查等工作;指导镇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区绿化办:加强全区义务植树活动的指导和协调,举办好区四套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
区新闻传媒中心: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做好“市民林”、“亲子林”宣传发动工作。
xx广电传媒集团: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做好“市民林”宣传发动工作。
区妇联:做好“巾帼林”宣传发动和巾帼志愿者护绿工作。
区教育局:指导城区有关幼儿园、小学做好“亲子林”宣传发动工作。
团区委:做好“青年林”组织发动及青年志愿者护绿工作,做好志愿者指导工作。
各有关镇街、林场:与结对单位做好对接,落实好义务植树和养护劳动基地、苗木、工具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做好义务植树点的养护管理。
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做好各载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志愿者培训等工作;做好义务植树、护绿活动乘车、引路、植树技术指导等全程服务;协助区林水局、区绿化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宣传等。
四、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义务植树活动的目的意义。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之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弘扬植树文明新风尚,采取植树劳动、以资代劳、捐资植绿、认建认养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
(二)做好场地准备。各义务植树场地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提前做好整地、苗木、工具等准备,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后续养护管理力度,确保种植苗木成活、不缺失。
(三)加强活动保障。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要加强服务保障,确保各载体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应及时报告区林水局、区绿化办,并做好信息发布、报道等有关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窗等平台,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xx生态日”等节庆活动和载体设计,宣传义务植树的重要性,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民“爱绿、护绿、植绿”的良好氛围。具体宣传方案由区绿化办根据本活动方案另行制定,请区级新闻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