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范文一】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范文二】
一、各岗位职责
馆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6、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图书采购计划。
7、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工作。
8、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采编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
3、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加盖印章。
4、图书分类使用《中图法》,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各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的图书馆,分类后编目并输入微机。
5、对新书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6、有重点、有选择地宣传优秀新书,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外借室工作职责
1、整理、维护开放书库的书架,书刊排列正确、整齐。
2、组织学生图书服务员上岗服务。
3、负责教工书刊借还工作,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
4、做好图书流通工作的统计。
5、对调离本校的师生进行清书工作。
6、修补破损图书,办理读者遗失图书的赔偿工作。
7、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的工作。
8、设立新书展览架,积极推荐新书。
【范文三】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6.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7.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