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开封的知府包拯是一个大清官。他为人正直,办案铁面无私,百姓们亲切地称呼他为包公。
这天,开封府外又传来击鼓的声音。包公立即命人升堂审案,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哭着走了进来。
“这位大娘,您有什么冤情就说出来,本官替您做主。”包公像往常一样询问着案情。
谁知,这一问,老妇人哭得更厉害了。原来,老妇人要告的人是包公的亲侄子——包勉。包勉仗着自己的叔叔是大官,杀害了她一家三口。
包公听后大怒,马上命人把包勉抓回了衙门。老妇人这才放心地回家去了。可是包公晚上睡不着了——母亲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是嫂子把自己养大的。而包勉又是嫂子唯一的儿子。如果自己秉公办案,判处包勉死刑,那嫂子该怎么办?可放过包勉,又该怎么向那位老妇人交代呢?
包公在床上翻来覆去,想了一整夜,最后还是决定公事公办,判处包勉死刑。包勉死后,包公把嫂子接到家里,把她当作亲生母亲一样奉养。
从那以后,包公铁面无私、大义灭亲的故事就这样流传开来。而包公也成为正义的化身,被一代又一代人所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