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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活动应急预案

| 燕玲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5篇

很多时候,写应急预案,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居安思危、积极防范社会风险的意识,那么旅游活动应急预案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旅游活动应急预案5篇,以供大家参考!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精选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能够有效保障整个出游活动期间的安全,使大家能够愉快地度过每一天。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_______出游活动。

三、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领导机构职责

1、外出活动前周密筹划,详细制定方案,尽量充分考虑到活动路途及目的地的安全因素,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2、做好事前安全教育工作;准备所需常备药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对食物、水源、车辆等采取安全检查。

3、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要在最短的时间做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

4、突发事件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作好各项善后工作。

5、出发前要对相关教师和责任人做相关安全培训。

五、安全措施

1、每次活动前,领导小组应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职责要分工到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利用集合、讲座空闲进行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技能培训,使他们牢固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培养他们守纪律、讲秩序的良好习惯。

3、每次出游活动要指定专人带队负责安全工作,加强对带队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带队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4、需要车辆的活动,相关责任人要制定周密的路线出行和返程计划,车辆停放位置要明确。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在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服务。

5、集体按时就餐,不拥挤,不争抢,相互礼让,文明就餐,用餐时,注意安全,避免烫伤。相关责任教师要保证现场秩序,分批就餐。保证孩子不出现跑动、跳跃,文明就餐。

6、按时就寝,文明礼让,正确使用电器,不使用违规电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7、参观过程中自觉遵守秩序,注意乘车安全,不得擅自离队,杜绝掉队现象发生。

六、事故处理预案

1、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组长应立即汇报学校、110指挥中心,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2、领导小组必须在12小时内写一份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

3、事故补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发生变化时,由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补报。

4、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及其所在院校,并告之学生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现送往的医院。

5、如遇学生中暑现象,现场教师一边给学生防暑降温,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学生事故的信息传递领导小组。

6、如遇偶发事件,学生及老师应及时与相关负责人,从而真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7、重大事故的处理移交上级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精选篇2)

一、活动时间:

一二三四年级:4月24日(周三)

五六年级:4月27日(周六)

二、活动地点

宜都奥陶纪石林

三、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及一二年级家长

四、活动人员安排:

每班安排正副班主任2人带队,每个年级一名行政负责。一二年级为亲子活动,每个学生可以邀请一名家长(必须是父亲或母亲)陪同。

五、活动细节要求及注意事项:

1、落实参加活动的学生名单。原则上无特殊情况,所有学生都要参加活动。若有学生因各种原因确实不能前往,要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提前与这部分同学的家长进行交接,并做好在家的安全教育工作。

2、出发。8:00学校操场集合出发。每位同学带好自己的物品,班主任清点好人数。一二年级家长随行。

3、出行前安全教育:出发前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行路时的交通安全和整个活动过程中的环保进行重点教育。来去路上,不准边走边吃零食边扔垃圾,到达景点也是如此。班级聚餐点要备好垃圾袋,活动结束时集中清理。表现出外小学子应有的.文明素养和精神风貌。

4、家长与小孩结对而行,每班要始终保持队形,有序参观,任何人不随意脱离队伍。

5、出行一律穿软底球鞋,尤其要注意走石板路、上下坡脚下的安全。正副班主任一前一后负责,随时清点人数。

6、各班组织集体聚餐,并可适当组织游戏活动。中餐自备。在校吃中餐的学生学校提供一份午餐。并备好餐布和垃圾袋,做好垃圾清理。

7、每班分成4--6个小组,每组指定一至两名组长负责,随时清点人数,学生不得私自离开队伍。任何家长和学生离队自由活动需跟带队老师打招呼。

8、班主任手头需持有所有家长的通讯电话号码,以方便联系。活动结束后,全体同学统一回校,再放学回家。

9、有旅游年卡的家长退门票费。教师子女免费。

10、全体学生一律穿运动校服出行。

11、三四年级学生带上魔方,五六年级学生带上扑克牌,并组织相应比赛。

12、各年段备有一名家长医生和一名家长司机,请各班主任记住联系方式,方便联系。

13、景区安排有保安维护学生安全。各年级安排一名学校行政人员进行协助和监管。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精选篇3)

一、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团队运作每个环节上的具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以及每个员工。

三、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组团时建议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为带团导游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四、制订旅游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理应急措施。应含有:消防安全预防及处理应急措施;治安案件预防及处理措施;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食物中毒预防及处理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处理措施。

五、加强对员工的旅游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旅行社经营场所的消防疏散通道通畅,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符合有关规定。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七、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租用和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须有合法营运手续,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不得雇佣“黑车”。在安排旅游者的游览活动时,要认真考虑可能影响安全的诸项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计划,并注意避免司机处于疲劳状态。

八、组织旅游者旅游期间,导游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出团前要对游客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措施的提示,提醒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和自我防护。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及时提示旅游者注意,并不得擅自离团。

九、对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备的交接手续,明确责任,防止损坏和丢失。

十、事故处理

(一)凡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含1万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万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旅行社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将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小;市旅游局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会尽快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报省旅游局。

(三)在事故处理部门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四)有伤亡情况的,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五)伤亡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在及时组织救护的同时,核查伤亡人员的团队名称、国籍、姓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并进行登记。有死亡事故的应注意保护好遇难者的遗骸、遗体。对事故现场的行李和物品,要认真清理和保护,并逐项登记造册。

(六)伤亡人员中有海外游客的,旅行社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市旅游局和外事部门,并及时通知海外旅行社。

(七)在伤亡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旅行社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伤亡家属的接待、遇难者的遗体和遗物的处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八)旅行社应协同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对伤亡人员的赔偿问题。

(九)事故处理结束后,旅行社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建立事故档案,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精选篇4)

为规范防汛抗洪程序,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效防御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区委、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和责任分工,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疫情防控、备汛工作两手抓,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范围

切实做好演出场所、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等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督导落实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防汛应急工作;落实办公场所(局机关、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区文化馆、区图书馆)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文博单位(区博物馆)等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在上述活动和区域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应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演出场所、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演出。针对夏季雨水较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演出场所、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与园林、交通、气象、供电部门的联系,掌握道路交通、天气、供电等信息,定期做好演出的电路、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科学、详尽的演出人员现场撤离方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切实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

(二)督导落实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防汛应急工作。结合行业管理要求,指导旅行社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指导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制定防汛防台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并实施,及时处理因汛情产生的旅游纠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检查督导景区、水上项目经营者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按有关要求备齐防汛物资,完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根据防汛防台响应指令,指导做好游客的撤离、疏散和安全转移工作。

(三)做好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公共财物安全。及时检查处理办公场所、公共文化设施防水、防电等情况,避免出现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重大险情时的人员、公共财物安全。

(四)做好博物馆等文博单位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博物馆建筑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防汛值班制度建设,密切关注雨情,及时清理排水设施,做好水泵、沙袋等物资储备工作,防止博物馆的渗水、进水和排水不畅问题,制定文物防汛安全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五)做好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同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向广大市民发布汛期安全宣传知识和预警信息,在社会上营造全民防汛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防汛工作实际情况,根据行政负责制的要求,成立区文化和旅游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结合职责开展工作。局直属各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防汛职责,成立相应领导机构,配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周鹏

成 员:陈涛、刘鼎、钱琳琳、关春晖

主要职责:配合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负责防汛现场的信息调度、收集和整理,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信息,视情发布防汛工作预警信息和启动防汛工作预案,召集工作调度会,提出防汛建议并组织现场抢险。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 苏峰

成 员:骆光峰、庄伟、朱玉梅、王梅、徐璐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抢险工作所需物料的准备、调配和供应等综合保障工作;负责抢险救灾人员和车辆的调度;负责落实防汛抢险经费;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三)抢险预备组

组 长: 李红

成 员: 王兆轩、刘辉、上官卫东、任丽君、宋庆兵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防汛抢险人员开展防汛应急演练;负责组织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其他人员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值班室,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防汛值班电话为3412632,实行带班领导责任制并安排防汛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确保汛情信息和各项指令的及时传递。对出现的险情灾情等情况要上报及时,各职能组行动迅速,防汛物资组织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要着眼大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经常督促检查,强化措施,扎实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参照局应急预案,完善、细化防汛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安全度汛。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抢险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尽快开展工作,所有防汛抢险队员在防汛期间要做到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防汛车辆要全部检修完毕,随时待命,保证随时出动,防汛物资要齐全到位,做到后勤保障有力,确保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挥调度。防汛行动中,各单位要服从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对本单位人员、物资、车辆等做到严格管理,调度有序。积极主动参与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的防汛救灾工作。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安全防护措施,保障防汛人员自身安全。

(四)提高责任意识。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凡是参与防汛抢险任务或因防汛抢险工作需要由局防汛抢险领导小组抽调的人员、物资,接到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无条件到达指定现场,因拖延或组织不利而给防汛抢险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给予纪律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旅游活动应急预案(精选篇5)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行业领域防汛防台工作,合理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有序开展防汛防台、科学处置突发事件、高效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文化事业、文旅产业的.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宁波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预防和处置洪涝台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工作由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指挥,指导、督促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依法实施,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规范防汛防台行为。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各方联动。发生洪涝台灾害和行业工程险情时,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处室、局属各单位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5 重点防护对象

本行业领域防汛防台重点防护的主要对象:

(1)天一阁、保国寺、庆安会馆等全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点)参照执行;

(2)展览展示、影视播映、广电监测、项目施工、考古作业、文物展厅和重要库房等场所和区域;

(3)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宁波博物馆等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

(4)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举办或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模较大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活动、展览活动和文艺娱乐等现场;

(5)涉海旅游景区(项目),主要包括海边沙滩、海岛观光、海上项目和临海边的旅游景区景点等;

(6)涉山旅游景区(项目),主要包括位于山区、靠山、山塘水库下游、溪谷河道边等易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的旅游景区景点等;

(7)涉水旅游景区(项目),主要包括水上乐园、水上漂流、水上船艇等;

(8)室外大型游乐场所和高危险性旅游项目,主要包括主题乐园、攀岩、滑草、蹦极、户外拓展、索道、高空栈道等;

(9)靠山、滨海、临水和地势低洼的星(花)级饭店。

1.6 防御工作重点

(1)危险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重点保护公共服务、广电播映、文物旅游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转移;

(3)低洼地区、地下空间的防洪排涝;

(4)广告牌等高空设施、遗址现场设施的防风保安;

(5)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防汛防台指挥部

成立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组织领导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局党组部署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

2.1.1指挥部组成

指 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

副指挥:由各领域分管领导担任。

成员单位(处室):由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组成。

2.1.2指挥部职责

在上级防汛防台指挥机构(以下简称上级防指)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局防汛防台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防汛防台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的应急演练;

(2)具体负责指挥、协调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预案;

(4)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督促有关处室、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

(5)贯彻执行上级防指下达的防汛防台调度命令,根据上级防指的统一部署,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6)按照宁波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要求,关闭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旅游景区(项目),撤离疏散人员,劝阻游客前往受台风、汛期影响的地区旅游;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1.3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职责

(1)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①局属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本场所的防汛防台安全自查、内部巡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②局机关各处室根据职能,指导和督促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及时关闭和停止服务场馆、景区酒店、文旅活动,并做好告知和人员疏散工作。

③局办公室按上级防指的要求,落实防汛防台应急值班工作,负责做好防汛防台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信息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配合局机关党委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④市场管理处负责全市旅游行业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会商、信息统计、事后处置等工作。

⑤文物与博物馆处负责指导全市文化保护单位(点)、博物馆的地质灾害防范、重要文物转移和考古现场保护等工作。

⑥资源开发处负责落实旅游景区的防汛防台工作,按照等级响应要求落实景区关闭和人员撤离,做好灾后损失统计,指导做好景区灾后恢复等;利用宁波旅游大数据指挥中心,加强对“三涉”旅游景区、室外大型游乐场所和高危险性旅游项目的实时监控。

(2)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要求:

①自觉服从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统一指挥与调度,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②启动应急响应后,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保持昼夜通信畅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不得离开宁波大市范围,在外地休假和出差的应及时赶回岗位;

③按时完成局防汛防台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做好防汛防台救灾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

④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切实承担本单位的抢险救灾任务。

2.2 办事机构

2.2.1 日常办事机构

局防汛防台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的日常工作。局防指办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局防指办主要职责:

(1)拟订防汛防台有关的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

(2)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3)总结和评估防汛防台工作;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 应急工作组

局防汛防台指挥部组建综合后勤组、宣传舆情组、抢险救援组等3个应急工作组,同时局属各单位分别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应急工作组启动后,各组统一集中到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指定的办公场所工作。局属各单位应急工作小组按要求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工作。

3 事件分级

防汛防台及次生灾害的监测与预警对象包括台风、暴雨、潮位与海浪、江河洪水、山洪与地质灾害、内涝灾害以及水利工程险情等。根据上级防指发布的相关预警信息和要求,事件分为四级:一般(Ⅳ级)事件、较大(Ⅲ级)事件、重大(Ⅱ级)事件和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3.1 一般(Ⅳ级)事件

3.1.1 防台风一般(Ⅳ级)事件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7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影响我市。

3.1.2 防汛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一般(Ⅳ级)事件:

(1)甬江、姚江、奉化江等3个江河及城区河道检测站中有5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70~9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强降雨造成屋顶山塘、小型水库发生险情,或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发生险情。

3.2 较大(Ⅲ级)事件

3.2.1 防台风较大(Ⅲ级)事件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含义: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对我市有较大影响。

3.2.2 防汛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较大(Ⅲ级)事件:

(1)甬江、姚江、奉化江等3个江河及城区河道检测站中有5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90~12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强降雨造成屋顶山体、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发生重大险情。

3.3 重大(Ⅱ级)事件

3.3.1 防台风重大(Ⅱ级)事件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对我市有严重影响。

3.3.2 防汛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重大(Ⅱ级)事件:

(1)甬江、姚江、奉化江等3个江河及城区河道检测站中有5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2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强降雨造成屋顶山体、小型水库发生溃决,或重要堤防、海塘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3.4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3.4.1 防台风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并可能持续,内陆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12级以上或阵风14级以上),并预计台风可能对我市有特别严重影响。

3.4.2 防汛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为防汛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甬江、姚江、奉化江等3个江河及城区河道检测站中有5个及以上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而且水位继续上涨。

(2)全市24小时累计面雨量达150毫米以上,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4、防汛防台预防

4.1防汛防台检查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建立本单位、本场所应急分队,进行防汛防台自查,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及时整改隐患问题;局机关建立由领导带队、相关处室组成的检查组,督查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防汛防台工作部署和自查自纠情况,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支援和参与公共服务单位和经营场所的应急事件。

5、应急响应

5.1 Ⅳ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加强应急值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领导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密切关注台风、汛情动态。参加上级防指会商会议,执行防汛防台工作任务要求。

及时通知属地旅游行业进入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关闭涉海旅游景区(项目),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做好涉山、涉水旅游景区(项目)及大型游乐场所和高危险性旅游项目关闭准备工作。

根据台风汛情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局属各单位组织防汛防台自查,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主管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抽查督查,严格按照上级防指的相关要求落实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5.2 Ⅲ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值守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按照上级防指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防汛防台相关准备。督促有关单位停止大型会展、大型场馆文化活动;督促有关单位关停施工、考古、户外文化活动和设施。

及时通知属地旅游行业进入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关闭涉海、涉山、涉水旅游景区(项目)及大型游乐场所和高危险性旅游项目,组织人员撤离疏散。通过旅游信息中心大数据平台,检查旅游景区(项目)关闭情况或组织对重点旅游企业进行抽查督查。劝阻游客(旅游团队、散客团等)取消或改变行程,防范人员进入受台风、汛情影响的地域(景区)旅游。

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加固、疏导等防汛防台准备,涉海、涉山、涉水旅游景区(项目)组织撤离从业人员,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主管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严格按照上级防指和属地政府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5.3 Ⅱ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防汛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加强应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领导和负责人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严格按照上级防指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防汛防台和应急救援抢险相关准备。

及时发布防汛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停止开放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公共服务单位,暂停户外大型文化活动,关闭所有旅游景区(项目),取消所有旅游团队(含散客团)。按照属地政府有关撤离疏散人员的统一部署要求,关闭靠山、滨海、临水和地势低洼的星(花)级饭店,撤离转移人员。

局领导带队分组督查公共服务、市场经营、广电播映、景区酒店、文物博物等场所落实防汛防台措施情况,确保公共服务单位、大型文化活动全部关闭或停止,人员全部撤离,同时指导各行业领域做好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游客群体的防护和服务工作。

5.4 Ⅰ级应急响应

立即启动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防汛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局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领导和负责人、所有值班人员、局机关应急救援小分队保持24小时在岗在位,必要时实行全员到岗到位,随时做好防汛防台的应急处置准备。

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和次生灾害易发区域、危险地段的巡检与排查,重点防范台风暴雨带来的山洪内涝、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险情;根据上级防指总体部署或指令,检查各单位停工、停业等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一旦发生受灾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防指,局机关应急救援小分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视情请求上级防指和相关部门支援抢险救灾。

5.5 信息报送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主管部门,按照等级响应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防台风工作进展,单位、景区、场所关闭,人员撤离转移,劝阻团队和人员数量,外地团队滞留宁波等情况。

6、响应等级调整与应急结束

6.1 应急响应等级调整

根据上级防指的决定,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响应等级。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响应级别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

6.2 应急结束

根据上级防指的决定,视具体情况适时宣布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结束。

7、善后工作

7.1 灾后总结

灾后及时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灾情,及时通报防汛防台抢险救灾情况。指导公共服务单位和行业经营场所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

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对发生的洪涝台灾害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及时改进,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8、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由局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局党组给予表彰奖励。

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部门要求责令改正;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贻误抢险时机、妨碍防汛防台抢险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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