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第二章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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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第二章读书心得5篇
《许三观卖血记》通过对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许三观卖血记第二章读书心得,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许三观卖血记第二章读书心得(精选篇1)
即使生活不曾优待过你,你依然砥砺前行。这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给我的大体感觉。作者平平淡淡的文字里,慢慢的构建成一幅画卷,让你感受到画卷里人物鲜活的生命力,他们面对每次苦难的强大求生欲望。
正如作者的序言,书中的人物像是有生命般,自己讲述着他们自己的人生经历。透过话语这又像一场激动人心的电影,又像一段深植人心的过往,在脑海里飘荡着许三观血的一生。许三观最珍贵的是他自己的血,帮他渡过了一个个难关,跨过了一道道险阻的血。
许三观卖过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是因为好奇,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到了龙根和阿方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句话也成了许三观生命中的一句话,像是胜利凯旋的战歌。从此许三观开启他卖血之路的征途。随后,许三观用这次卖血捷足先登取了许玉兰为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是吵吵闹闹,平淡朴实,家长里短,相濡以沫,共同进退……这是他们婚姻生活平实的面貌,一起携手渡过一次次难关。在_时期,许玉兰被污蔑为妓女而遭到批斗。许三观则一直守护着许玉兰身边,为她送水送饭,为她按摩因站了一天而麻木的双脚。在一次家庭批斗会上他们也打开彼此的心扉,也珍惜患难与共的情感。
第二次卖血为了儿子一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要赔医药费,但对于一乐不是自己亲儿子令许三观很不是滋味。对一乐又爱又恨的矛盾心理一直折磨着许三观,他爱是因一乐的行为和性格与他如此的像,他恨是因所有的人都说一乐不像他,不是他亲生的。
第三次卖血为了一直暗中喜欢的林芬芳。丝厂女工林芬芳因摔断了腿而在家中养伤,许三观去她家中探病,乘虚而入得到了她。为了报答林芬芳给她买肉骨头、黄豆又卖了一次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在大饥荒的环境下,吃了五十二天玉米粥的许三观一家实在受不了,而他为家人走进了医院。让我倍感温情的是许三观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他对一乐感情的矛盾和他的做法深深的触动了我的每一根神经。许三观是他四叔背回家的,而他背着一乐回家。从许三观能放下执念接受了一乐,也让我感觉到许三观温情的一面。许三观用菜刀在自己脸上划了一道口子,又伸手摸了一把流出来的鲜血,他对所有的人说:“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让我感受到许三观的温暖。
在之后的大跃进,知青下乡的背景下,许三观先后为了得了肝炎病的一乐下乡和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去卖血。最后,为了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卖了五次血。从林甫到长宁,在卖血的路上许三观也体会到路人给他的温暖与真情。命运多舛的许三观面对着生活不间断给予他的苦难绝不放弃,也让我感受到他的责任,亲切,善良,坚韧,乐观。
这也让我想到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互联网给我呈现了许多在底层生活挣扎奋斗的可爱的人。如在北上广深生活在城中村的人们,他们和每座城市如此近又显得如此遥远。曾在自媒体看过《巡逻现场实录》的节目,有一期描述巡警发现了某房屋的合租房。而每间合租房里都有两张上下铺的钢架床,安全通道则拥挤不便,节目巡警的说法这是危及生命安全的合租房。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的人又何尝不是为了在这些大城市生存、梦想、目标、人生卖血呢?
书的最后,医院的血头早已换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嫌弃许三观的血,并嘲讽他年老的血只能用来当猪血让人来刷漆,让许三观痛哭流涕。为他的生活拼尽一切的血,承载着他风风雨雨而宝贵的血,挽救他家人生命的血却被血头说成一文不值。这难道还不足以让许三观潸然泪下吗?平凡,普通的生命却谱写着惊涛骇浪的人生,演绎着独特生命话剧。命运犹如一座大山压的每一个人都喘息不过来,但每一个生命都永不放弃,而且拼尽一切。
许三观卖血记第二章读书心得(精选篇2)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第二章读书心得(精选篇3)
许三观卖血记第二章读书心得(精选篇4)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作文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第二章读书心得(精选篇5)
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沉着,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矛盾,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美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满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质去议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需要不同;时代不同,素质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
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件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难道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育,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然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可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满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善良。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
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抵抗而有了无敌的爱。
我喜欢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实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洒脱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好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
接下来写些什么呢?文化__?文化__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文化__对于普通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惧,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需要强大凝聚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然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使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
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依然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许三观卖血记第二章读书心得(精选篇6)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