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安全具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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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冬季防火安全具体工作方案前可以通过案例分析、案例对比预想可能出现的问题。当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冬季防火安全具体工作方案5篇,希望大家喜欢!

冬季防火安全具体工作方案篇1

根据省、市、区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__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学校决定自20__年11月6日至20__年3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__年冬季防火工作要求,以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为主线,做到防火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安全防火长效机制建设水平,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扎实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11月6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冬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班会等进行广泛宣传防火常识,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常识,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达到“三懂三会”的基本要求,增强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的自觉性,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做好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工作(11月16日至20__年3月20日)。各单位在冬季防火期间,要适时组织师生疏散逃生演练。学生公寓协调院系组织学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各教学楼管理员协调院系组织师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演练要注重实效,制订预案并严密组织实施,防止发生事故。要充分利用冬季防火有利时机,学生公寓协调院系对学生寝室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寝室安全。各单位要结合落实省教育厅20__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落实“网格化”排查措施并建立台帐,对所管辖的区域、部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自查活动,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防火安全。

(三)做好总结验收工作(3月21日至3月31日)。在自检自查和专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冬季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险隐患未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三、重点工作任务

在冬季防火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和自查以下情况: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所属人员防火常识安全教育情况;

(3)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逃生演练情况;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6)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

(7)消防水源、灭火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设备完好有效情况;

(8)燃气设备、管道、灶具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9)师生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防火常识情况;

(10)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器具的使用管理情况;

(11)校内建筑设置的室外牌匾是否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情况;

(12)学生在公寓寝室违章使用电器、明火器具、吸烟查处情况;

(13)消防安全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14)新上岗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15)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熟悉情况;

(16)火灾隐患风险评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清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冬季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火灾高发期。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意识,从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清冬季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落实方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防火长效机制。

(二)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强化落实安全防火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格整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防火工作责任到位、日常检查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部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整改的隐患未查清、整改不放过,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实行问责制。

(三)要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冬季防火工作的有利时机,强化宣传教育,形成“消除火灾隐患光荣、产生火灾隐患可耻”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在冬季防火期间要适时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注重实效性,防止走过场。

(四)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和大型活动的值班工作。冬季防火期间重要节点多,各单位在节假日和全国期间,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值班检查,值班人员要勤检查,多巡视,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上报和处置,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和安全稳定。

(五)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于20__年12月15日前书面报保卫处备案。

冬季防火安全具体工作方案篇2

根据市政府消防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防火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确保我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全面负责,齐抓共管,把消防工作当做重点工作来抓,落实责任,最大限度排除火灾隐患,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严防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村屯的柴草垛。柴草垛着火对房屋、财产、人的生命威胁很大。对乱堆乱放的柴草垛进行排查整治,特别是道路两侧的柴草要清理干净,防止扔烟头引起火灾。对乱堆乱放易引发火灾的个别户进行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二)稻田、旱田放荒。稻田、旱田放荒容易引起绿色通道着火,烧毁树木和威胁村屯,造成房屋、财产烧毁,后果很严重,各村要有组织的放荒,严禁私自放荒,进行清剿。

(三)线路老化、电器陈旧破损、易燃品的安全摆放和使用。线路着火、易燃品着火几年来形势也非常严峻,是火灾的重大隐患,要排查整治。

(四)对人们宣传教育管理。由于人们防火意识薄弱,对火灾忽视,引起火灾,形势也很严峻。如扔烟头引起火灾,放荒引起火灾多有发生。因此对人们宣传教育管理,提高防火意识,清剿人为火灾隐患。

(五)冷库、粮库、学校、草站、超市、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派出所要定期检查,对消防设施不力,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令进行整改、整治。

三、实施步骤

冬防工作从20__年11月25日至20__年3月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

镇党委、政府召开全镇消防会议,部署消防工作,贯彻落实市、镇冬季消防会议精神动员各村、各单位开展冬季防火工作,提高人们防火意识。

(二)清剿火患阶段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反复排查,反复整治。每月一次,实行月排查、月整治制度。政府、派出所定期不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落实情况至2月21日完成,全面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个屯、不漏一户、不漏一个单位及每个死角尽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阶段

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排查整治情况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政府要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巩固深化战役的成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党委成立领导组织。组长为党委书记,副组长为人大主席,成员为党委成员,各站办所负责人;下设办公室,主任为综治办主任,副主任为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成员为派出所成员、司法所成员,各村、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组织、工作组织,深入贯彻落实防火工作。

2、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和政府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制定消防公约,建立考核机制。

3、各单位、各村、各社组建消防队伍,准备设立消防设施能做到及时扑灭火灾的能力,预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建立值班和信息畅通制度。政府领导轮流值班值宿,及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派出所24小时值班值宿,电话手机畅通,各村各单位安排好值班值宿,信息畅通,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除火灾事故。

(二)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对各村、各单位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火灾事故要查清事实,追究责任,对纵火者要依法严处。

冬季防火安全具体工作方案篇3

为切实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安居乐业,为第六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成功举办和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5号)为指针,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思想为着力点,以落实公安部20__年9月22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重点,以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防控火灾能力,降低火灾起数、降低伤亡人数、降低财产损失为目标,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为途径,全面开展冬防工作,坚决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创平安长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步骤

今冬的防火工作从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__年11月1日到20__年11月15日,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第二阶段从20__年11月16日到20__年2月28日,为检查、整改阶段;第三阶段从20__年3月1日到3月10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

三、任务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冬防工作方案,召开冬防动员部署会议。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增多的实际,全面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要及时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重点工种人员、重要岗位、重点部位人员会议和全体职工大会,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工作任务,明确防火工作目标,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安全。

各级政府要在20__年11月16日前召开冬季防火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5号)以及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督促社会各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尤其是社会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主管负责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公安消防机构要依照法律顾问、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和灭火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消防工作负责,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将消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二)广泛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今年我市的冬季防火宣传工作要以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__〕15号)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为主线,以全面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重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突出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各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从近几年来我省其他地区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看,多数是由于重点工种人员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识或不遵守操作规程引起的,教训十分深刻。20__年的冬防宣传月定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11月6日至11月12日为“11.9”宣传周,11月9日为消防宣传日。宣传月期间各企事业单位也要利用内部有线电视开展消防宣传,搞好消防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重点工种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的防火知识、常识和遵章守法、岗位责任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各新闻媒体也要履行消防法所赋予的职责,尤其要加大对重大会议、重要节日的防火教育宣传。

(三)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全面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认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普查整治的重点是在我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问题: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和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系统缺少或损坏等问题。

2.建筑问题:缺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问题: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问题:“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生活、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的消防车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普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公安机关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20__年冬防工作对于长春市成功举办第六届亚冬会的重要意义,要落实政府的组织领导责任、单位的自查自纠责任、行业或主管部门的督促整改复查责任、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重大火灾隐患逐级报告制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告制度、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全力确保冬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舆论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有领导带队、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冬防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检查整改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察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逐级追究责任。

(三)加强冬防宣传攻势。要将防火宣传作为冬防工作的重点,大力抓好消防宣传“四进”、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工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成立消防宣传领导组织,将消防宣传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宣传,使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自防自救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和做好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冬防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增加值班、值宿人员,重点岗位、部位要死看死守。对此期间不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冬季防火安全具体工作方案篇4

根据《关于印发净月区20__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净防安字〔20__〕008号),为全力维护我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我校和谐发展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消防部门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净月经济开发区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坚决实现冬季期间“四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为我校各项建设与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20__年的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新

副组长:周春涛 王洪斌

成 员:由学校各单位主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防火科。

三、时间步骤

我校冬季防火工作从20__年11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 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1月20日)。

1、校内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并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校内各单位“冬防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冬季防火工作动员会,制定本单位冬防工作方案、火灾应急预案,对单位内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本单位组织消防逃生演练,有计划地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消防常识。在人员密集场所及主要部位,利用微信、海报、条幅、网络载体等形式广泛的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对门卫、更夫和特殊工种人员要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及培训,深入推进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学校将于11月16日组织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员培训工作,包括知识讲座和现场消防器材操作指导等。

第二阶段为自检自查和整改阶段(20__年11月20日至20__年3月20 日)。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在冬防期间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各单位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相关部门,对于暂时无力整改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加强防范,指派专人死看死守,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事故。在此期间开展全校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各学院党支部书记参加。按照“六治理一提高”的检查内容,严格督促各单位落实“七个一”工作措施(相关检查内容、措施详见附件3),加强重点部位、要害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抽查。

2、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消防安全员以及相关人员要深入本单位辖区开展“六熟悉”活动,切实掌握本单位消防水源,交通道路,重点部位的位置、使用性质及内部结构、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好异常天气情况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3、对于动火、用电部门,要落实“办理动火许可证”制度,临时动火、用电部门(含工地)要提出申请并报送保卫处防火科,经审查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操作;对于房屋兼并、隔断及改造,要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经保卫处防火科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

4、各单位实验室要做好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保管工作,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食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燃气使用的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各档口的排油烟系统要进行排查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及时进行清洗并做好记录。各单位不准封堵安全门,占用安全通道,要注意消防安全出口指示牌、应急灯等器材的维护。

5、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宿制度,做到人员、责任制、监控措施三落实。禁止在办公室、学生公寓、商业网点等地使用电热棒及其它违章电器,禁止私接电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有消防控制设施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做好设施维护和各类信息的处理工作。

7、净月高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公安、安监、民政、建设等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将联合镇(街)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学校成立联合检查组,在冬防期间检查组将对校内各单位的冬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冬季火灾防控期间,凡因工作不力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净月管委会将进行责任倒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3月21 日至20__年3月31日)。

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消防知识竞赛,验收学生的安全教育成果。校内各单位要对本年度的冬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各级单位检查和验收等方面的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成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使冬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做好《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的宣贯及培训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冬季防火工作的动员和部署阶段,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要亲自带头,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

(三)各单位消防安全员要认真贯彻《吉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员职责》坚持日巡查,零汇报制度,及时登录国家消防安全系统网站反馈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时上报每日巡查结果,上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案与总结等。对各单位在系统中上报的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保卫处防火科会及时到场核实、复检,同时提出整改方案并予以指导。对于长期不登录消防系统网站反馈消防安全情况的单位,将取消本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评优资格。

(四)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方案要求,设立本单位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检查记录,对重点部位要死看死守,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找出本单位消防突出问题和致灾因素,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将火灾风险高、火灾隐患突出和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区域逐一列入自我评估清单(附件1),并于11月20日前将清单报保卫处防火科汇总,学校安全防火工作委员会将对汇总结果进行复查。

(六)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建立工作台帐(附件2)存档备查,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将冬防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于3月2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保卫处防火科备案。

冬季防火安全具体工作方案篇5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五、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六、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七、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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