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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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及读后感600字5篇
《许三观卖血记》中讲述了一个悲喜交加的感人故事。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这里由小编给大家分享许三观卖血读后感600字5篇,方便大家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1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它的题目让我觉得书中内容应该只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当我读完后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书中所描绘的是中国时期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在面对生活中的各种绝境时,为求继续生存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主人公许三观为渡过难关,用卖血的方式开始了对人生漫长的救赎,许三观忍受着,几乎被生活抽干最后一滴血。
小说中既夹杂着荒谬的情节也有人性的光辉。如每次卖血前都要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在乡下娶亲卖过血的男人才能娶到女人……这是那令人忍俊不禁却又带有讽刺意味的幽默诙谐。又如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爱不是我多有钱,多么成功,而是我把一切给你,关键时刻替你遮风挡雨。这是小说中作者笔下的人性。
小说围绕许三观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亲,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与许玉兰吃上面条再次卖血;有一次最荒谬,是为了给相好林芬芳送东西;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队长,好让他能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饭,给他送礼;为救患了肝炎的一乐,连命都不要,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血,在松林差点卖死。经历这些卖血经历,作者笔下的许三观人物形象越发丰满,有血有肉,向读者展现出了一个作为男人,作为丈夫,作为一家之主所要担负的沉重的责任,为儿子的牺牲,为家做一次次的牺牲,用整个生命热爱这个家。在如今现在这个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中,卖血,似乎离我们很远。
小说向我们披露了人们面对坎坷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最后,许三观以前的卖血友,阿方败掉了,根龙卖死了,相比之下许三观一家不得不说他们是幸运的。当生活不再错乱,儿子们安家立业过着平稳安定的生活时,不再需要许三观卖血,他的血没有资格被需要的时候,他这样想:“40年来今天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以前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于是,满头白发的许三观嚎啕大哭,这真的很可怜。他老了,老到血都已经没用了。
余华在韩文版自序中这样子评价许三观: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有个外国人叫亚里士多德,也不认识玫瑰,他知道的事情少,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然生活的小城里行走才不会迷路。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有妻子和儿子,又和其他人一样。
在别人面前显得有些自卑,而在自己的妻儿面前则是信心十足,许三观经常在家里骂骂咧咧,当他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可生活同样糟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他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这个人的名字很可能叫许三观。
许三观卖血记
读后感600字2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改革开放几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许三观卖血记
读后感600字3这是一个平凡至极的人精疲力尽的一生。
卖血在我们看来匪夷所思,确实生存在那个时代的许三观赖以生存的方式。卖血让他娶妻生子;卖血让他可以在闹饥荒时,让全家吃上饭;卖血让他可以在儿子重病时,救活他的命……他就这样,一次次用自己的血让家里渡过难关,卖血对于他来说,是有恩情的。
许三观是改革开放前一个普普通通的底层工人。那个时代的饥荒饿死了很多人。在饥荒年里,他们全家只能喝玉米稀粥。孩子伸长舌头“嗒嗒”舔碗的声音,是让一个父亲心酸的声音。许三观为了让全家吃顿饱饭去卖了血。可他也是肉体凡胎,也有自私的一面——他不愿让非亲生儿子一乐花卖血钱,于是在带妻儿去吃面时,只给一乐买了红薯,并没有带上他。他认为自己的付出应该在亲人身上,他不愿意替别人养儿子。可当后来一乐一次次哭诉只认他一个父亲时,他被触动了。哀痛的记忆百转千回,记忆里最懂事的一乐总是在他手边待着。他回心转意了,意识到一乐与他有没有血缘关系并不重要,他们的心紧紧靠在一起,拴住他们的不是血脉,是一份真真切切的父子情。一乐病危时,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让一乐得以去大医院治疗,一个月内身体早已透支的他卖了四次血,为了救儿子不惜自己的生命。
许三观一路从黑暗的社会跋山涉水,见识了李血头的自私自利;一乐生父何小勇的冷酷无情;饥荒的残酷……他代表的是当时许多和他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底层劳动人民。有血有肉的他们在糟糕的境遇里以顽强的意志作斗争,为家庭负责任。在应接不暇的动荡与浩劫里,每个人都自顾不暇,于是自私和市侩几乎成了那个时代为人处世的标配。许三观就特殊在,面对一乐一声声“爹”中,放下心结,忤逆本能——对亲情的自私,为了救一乐愿意搭上性命。这是父爱的升华,让书里书外的人都明白,父子不仅是单纯的血脉。
《许三观卖血记》里荒凉而真实的情景,让人叹惋,又感恩如今的太平盛世,让我们不必经历那浩荡的文化革命和粮食极度缺乏的荒年,更不用为了生存卖血。于是更加对那个时代坚强的人民有止不住的钦佩。
文章的最后,是那响起过很多遍的声音,“二两黄酒,一盘猪肝,黄酒温一温”。两个老人迎着夕阳愈走愈远。
这是一湾泉水,流淌着最真实朴素的生活,这是一束光,打开所有可打开的……
许三观卖血记
读后感600字4“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血,被二十世纪年代的人赋予了些不同的意义,有人认同它代表生命的鲜活力,是一个人结实健康的标准,卖血则是证明,好身体的人血液好,饭量多,经常卖血的人被视为可靠的人这一点,在那个年代是许许多多的乡村认为的。城填上的看法则与之不同,本书主人公的妻子便是,她认为血液在人身上的价值是无比珍贵的,是祖宗的寄托和传承,倾家荡产也不可以拿走的,但她最后却妥协了,因为血很值钱。
乍一看题目,很觉得是一部有些压榨,难道是描写人们因苦生活的书,苦到卖血?捧书时的第一刹那这个念头冲进脑海里。为了解决这点好奇心,在书中寻找答案,我发现不是这样的。卖血本身就是一种获取钱财的方法,一次卖血在主人公的年代可以拿到三十五元,是非常珍贵的一笔可观的钱,但是随着生活的所迫和突发的事件,许三观一共前后卖上了十二次血,却没有一次为了自己。一次娶妻,一次赔偿,一次送礼……每一次上医院卖血去,那些钱的贵重只有他自己知道,气力换来的钱是可以补回去的,但血不能,舍不得,是因为那三十五元钱是名义上真正的“血汗钱”。
许三观每次卖血时都会铭记第一次卖血同村的人告诉他的规矩,猪肝可以补血,黄酒可以活血,每次卖完都要上餐馆去吃上一顿,才能补好身体。可是到了最后几次卖血,就坏了规矩,为了给儿子一乐积攒药费,几天一次卖血而不食猪肝、黄酒,就这样在通往上海医院的每一条道路上他都去卖上一次血,卖上一个生命去换另一个他爱的生命,对许三观一家人而言,贩卖出去的不过是身上的血液,是青年盛气,是鲜活的身体,买到的是一家人略微富裕的生活,儿女的健康。对于许三观来说,贩卖出去的,却同样有他的爱,他用生命的付出和他那所谓的尊严。
这是个平凡的故事,一个人度过的一生,但他用血换血,以生命托起生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
读后感600字5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一拿起它,就放不下来了。这本书就是《许三观卖血记》,作者是余华。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人物许三观生活中的悲欢离合。许三观身为一个社会底层人物,通过卖血来维持家庭,前前后后一共卖了十一次。就在一些平平凡凡的琐事中,处处体现着许三观这个小人物的杂草般的生命力。
许三观的善良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一次,许三观的仇人何小勇意外被卡车给撞了,有人说必须让何小勇的儿子坐在屋顶上叫爹,才能把他的魂叫回来,可是何小勇家里只有何小红和何小英两个女儿。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生的一乐是何小勇的亲生孩子,所以只有一乐能救他!要是我,怎么可能同意一乐去呢?但是,许三观却不同,他说不管怎样,救命要紧。他让一乐去喊了,这足以体现出他的大度与善良!
还有一件事,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并没有丢下他,而是一直抚养着他。后来,一乐得了肺炎,急需用钱,许三观也并没有不管不顾,而是一次次去卖血来给一乐治病,他说做人要有良心!这难道还体现不出他的善良吗?这是一个小人物对生命的珍惜与尊重!
许三观还有乐观的心态。大饥荒的时候,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饿得没力气只能天天躺着。许三观生日那天,他们在床上躺着,许三观说要用嘴给大家做一顿饭,让大家认真用耳朵吃。他给一乐、二乐和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做了爆炒猪肝。他做得绘声绘色,屋子里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在最艰难的岁月里,他用他的智慧给苍白的生活以颜色。
许三观,一个小人物,虽然是社会的底层人物,天天脏话、粗话一大堆,可又无处不体现着他的善良和乐观。怪不得余华说这本书是一条路、一条河、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绝的回忆。这本书,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