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个人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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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个人读后感600字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个人读后感600字1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喜爱的书籍之一,它主要介绍了福尔摩斯和一名医生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破了不少非常奇怪的案件。

这本书教会了我不少东西,其中在写法方面使我受益不浅——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除此之外,这本书也给了我许多启发,如要向福尔摩斯一样,仔细观察身边每一样事情,一样东西,哪怕是那么微不足道,只有这样,你才会在生活中发现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

如果你问我,看完这本书后有什么话要说,那可是多着呢!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观察任何事物都非常仔细,决不留下一点东西,而且他机智聪明,能在危急时刻冷静地想出好办法。就像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和这主人的性格的事情来说吧。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你肯定很好奇他是如何猜到的吧,其实,他是通过自己仔细地观察,从手表上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去联想、推理,才得出结论的。

瞧,这位大侦探怎能不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呢?《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令我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个人读后感600字2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拿着一根拐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人们都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把真相揭开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益匪浅。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譬如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他的劲敌莫利亚蒂教授双双落入悬崖,可是他本人没有掉下去,由此可见他的功夫也相当不错。福尔摩斯先生最有名的两个办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从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锐的观察力。福尔摩斯常常说:“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1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这就是他的人生训言!

看书的过程中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也对心灵是一种寄托。他能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实外,那么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的真相。”是的只要我们排除所有失败的机会,剩下的就只有成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往直前,战胜困难,迎接美好的未来。

福尔摩斯探案集个人读后感600字3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小说,它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名作。

书中主要讲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遇,到他们一起侦破一件件奇案迷踪,最后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善于思考,善于动脑的人,他总能通过观察别人身上的细节判断这个人的一生。100多年来,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一直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为了令罪犯闻风丧胆、闻之胆寒的克星。

他最令我敬佩的是,最后他和莫里亚蒂搏斗后,牺牲了自己和莫里亚蒂一同坠入深渊的做法。当初,福尔摩斯完全可以抛下一切逃里那个事件。以保自己的性命,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这种深明远义的做法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民族英雄——黄继光,黄继光不惜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和侵略者的碉堡作斗争,这和福尔摩斯很像,他明知道去找莫里亚蒂无异于去送命,但为了法律的尊严他仍然坚持这么做,我认为这是个令人钦佩的做法。就凭这这点一只屹立在我心中的那个英雄毫无疑问就是他。

福尔摩斯的推理令我敬佩,而更让我钦佩的是,他有一颗仁义的心。

福尔摩斯探案集个人读后感600字4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好像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

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

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应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

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

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1)我是中国人,(2)《福尔摩斯探案》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

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告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不好的梦。

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好像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个人读后感600字5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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